嘉義市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 開放申請民宿,
嘉義市政府觀新處長張婉芬說明市府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嘉義市政府提供/廖素慧嘉市傳真)
嘉義市政府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義市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的範圍(嘉義市政府提供)
嘉義市拚文化觀光,吸引文青來嘉體驗老城故事,老屋變身爲民宿也應運而生,卻也衍生適法性的問題,市府爲提供多元住宿選擇,25日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開放民宿申請,並藉此規範約束。
市長黃敏惠表示,嘉義建城300多年,人文底蘊豐厚,有近6000多棟木構老建築,整修後風韻猶存,今年臺灣地域振興聯盟選中嘉義市舉辦第1屆臺灣地方創生年會,代表嘉義市非常有潛力,青年返鄉,可用創新、創意來創業,提供多樣性的旅遊住宿型態,把觀光產業的餅做大。
市府觀新處表示,「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之範圍,嘉義市西側至縱貫鐵路爲界(南面)及博東路以南、垂楊路以北及新生路以西圍繞之區域(道路中心線以內)」,民衆得依《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申請經營民宿。
觀新處長張婉芬表示,嘉義市舊城區深具觀光潛力,可帶動地方觀光產業再造,發展新的商機,公告「具人文或歷史風貌之相關區域」,並非讓此區內的民宿就地合法化,而是讓有意經營民宿者有所依循。
張婉芬說,業者必須符合《發展觀光條例》及《民宿管理辦法》相關規定,才能申請登記民宿並經營,有意申請者可洽詢觀光旅遊科(05)2254321轉686、687或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