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管高壓持續 多地證監局曝光非法配資平臺

監管層對場外配資保持高壓態勢。上週,深圳四川天津河南等多地證監局陸續曝光了一批場外配資機構名單,共涉及19個平臺。業界和法律界人士均提醒投資者,場外配資活動蘊藏多重風險,投資者應提高風險防範意識,遠離場外配資,避免財產受到不法侵害。

監管層常態化打擊場外配資

深圳證監局網站近日公佈了深圳轄區第十三批不具有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業務資質的機構名單,深圳市順花信息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捷希源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簡信達實業有限公司等七家機構被曝光不具有合法證券期貨經營業務資質。深圳證監局表示,一些不法分子利用電話微信、網絡等方式,誘導投資者通過網站或手機APP參與“場外配資”活動,涉嫌從事非法證券期貨業務,甚至採用“虛擬盤”等方式涉嫌從事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損害投資者利益,擾亂了轄區證券期貨市場正常秩序。

5月31日,四川證監局公示了轄區2021年度第三批不具有證券期貨經營資質的機構名單,牛金所、優配策略等手機軟件APP涉嫌違規開展場外配資業務。《經濟參考報記者注意到,四川證監局5月14日剛公佈了第二批不具有證券期貨經營資質的機構名單,成都睿奇成長文化傳播有限公司等9家公司涉嫌違規開展證券投資諮詢、場外配資等業務。

此外,5月28日,天津證監局曝光了一家名爲“真牛所”的非法場外配資平臺,河南證監局也公示了河南轄區非法從事場外配資平臺名單,河南省鄭州市永之勝操盤、河南省鄭州市憶融速配、趨勢管家、河南省鄭州市鼎澤配資等七個平臺被曝光。

稍早前,北京證監局發佈的第七批北京轄區不具備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資質機構名單中,也出現配資機構的身影,包括水木潤澤(北京)資產管理有限公司的期貨配資平臺、睿投創盈(北京)網絡科技有限公司的海豚睿投配資平臺、北京恆業萬通投資管理有限責任公司的豪配投資等。

記者瞭解到,隨着市場交投活躍,近期場外配資有擡頭跡象。一些不法機構、個人及互聯網平臺通過網站、微博、微信、“撒網式”電話短信等方式招攬客戶,稱能爲投資者提供1至10倍高槓杆炒股資金

對此,監管層保持高壓態勢,常態化打擊非法場外配資。今年4月30日,證監會、公安部聯合發佈了重慶“撮合網”等十起場外配資違法犯罪典型案例。證監會相關負責人表示,證監會將堅決落實“零容忍”工作要求,與公安部等有關部門緊密協作配合,常態化打擊場外配資,嚴厲查處場外配資違法犯罪案件,切實保護投資者合法權益,全力保障資本市場健康發展。

配資炒股蘊藏多重風險

多地證監局均表示,“場外配資”機構不具備經營證券期貨業務資質,不能從事融資融券業務,並提醒廣大投資者,一定要通過合法途徑參與股票期貨交易,自覺遠離和抵制場外配資違法活動。

業內人士提醒,投資者一旦參與場外配資違法活動,自身利益將無法得到保障,並可能遭受較大財產損失

據瞭解,場外配資活動背後蘊藏着巨大風險,一是高槓杆風險,有市場人士測算,假設場外配資槓桿按1∶5比例操作,買入單一股票的話,跌幅只要達到5%就觸及警戒線,一個跌停就會被強行平倉;二是下單風險,場外配資交易過程至少經過配資系統、操盤系統、委託交易系統等三個系統,安全性、穩定性不可靠,經常出現指令丟失、交易差錯等情況,給投資者造成損失;三是收費欺詐風險,擅自提高交易費率也是配資公司常用的手法之一;四是虛擬盤詐騙風險,一些不法分子利用虛擬軟件模擬滬深股市交易盤進行對賭詐騙,投資者的交易指令並未真正通過證券經營機構進入滬深交易所,配資公司也並未將客戶資金真實用於股票投資,而是進入個人賬戶後轉走或提現,據爲己有;五是失聯跑路風險。

上海久誠律師事務所主任、首席合夥人許峰告訴《經濟參考報》記者,基於《證券法》第120條“除證券公司外,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從事證券承銷、證券保薦、證券經紀和證券融資融券業務”規定,以及《刑法》第225條關於非法經營罪的規定,如果非持牌機構經營配資業務,即涉嫌非法經營罪。此外,還有一些機構和平臺以場外配資名義詐騙,過去幾年類似詐騙案例經常出現,這些機構並非爲配資獲利,而是以配資作爲誘餌,最終目的是非法佔有用資人的財產。

許峰介紹說,根據最高人民法院《全國法院民商事審判工作會議紀要》對場外配資合同效力的相關規定,除依法取得融資融券資格的證券公司與客戶開展的融資融券業務外,對其他任何單位或者個人與用資人的場外配資合同,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證券法》第142條、合同法司法解釋(一)第10條的規定,認定爲無效。此外,該紀要還明確了合同無效的責任承擔問題。“一旦進入場外配資領域,投資者應該依據相關法律規定,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配資違法主要針對配資人,對用資人相對還是善意的。”許峰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