監院查私幼性侵案 北市還原時間軸
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表示,臺北市某私立幼兒園爆發教保員對多名幼童性侵害、性騷擾事件,持續追蹤關注該案之發展。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臺北市信義區某私立幼兒園爆性侵案。民進黨昨批評前市長柯文哲失職、現任市長蔣萬安卸責推託,擬到監察院檢舉北市府。國民黨立院黨團則駁稱民進黨不實指控,刻意模糊時間軸來批評蔣市府,獲取政治紅利,未來要推動相關修法,強化兒少保護。
監察委員葉大華、田秋堇、紀惠容表示,已持續追蹤關注該案發展,並於年初就臺北市政府有無依法善盡調查及監督之責等情,立案調查中。臺北市政府於三月十二日發佈本案行政調查結果的新聞稿,既已作成公佈姓名及機構名稱的行政處分,且該園已於去年停業,新聞稿卻又不對外揭露該園名稱,實有自相矛盾之處,且導致外界誤解「兒少權法六十九條」,變相包庇加害人。
對此,臺北市教育局副局長陳素慧澄清,第一案發生時「教保服務人員條例」修正案仍未上路,且行政、司法調查皆無證據,纔沒有將行爲人停職。二○二三年三月新法修訂上路後,明定涉案人調查期間必須停職,直至去年七月第二案爆發後,園方纔告知該案遭司法調查,因此針對園方刻意隱匿且未讓當事人停職,依新法裁處負責人卅萬元。
此外,二○二二年七月發生該案時,經調查未發現相關事證,沒有公告,去年七月第二案爆發後,行政調查屬實後,教育局於官網公告幼兒園名稱、行爲人姓名,之所以沒再新聞稿揭露名稱,基於保護被害人的立場。
陳素慧強調,監察院稱「兒少權法」六十九條主要在於避免造成被害兒少身分資訊被識別而曝露其隱私,非包庇加害人,若新聞稿直接公佈幼兒園姓名,恐對被害者甚至曾念過該幼兒園的學生,產生二度傷害,過去也沒有縣市會直接在新聞稿上公佈。
陳素慧指出,若衛福部認爲類似案件應園所姓名公佈,應和地方政府講清楚公佈時機點,例如,判決出爐、行政調查還是有通報就要公佈。面對監察院質疑,將解中央主責機關相關規範,釐清公佈規範與界線。
國民黨立委王鴻薇質疑民進黨舊案重炒,北市府二○二二年七月接獲通報,時任臺北市長爲柯文哲,查無證據;去年六月北檢爲不起訴處分,七月蔣市府接獲首次通報,立即啓動行政調查,蔣市府依法在三個月內作出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