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月惠今服勞役 議員資格保住

屏東議員蔣月惠在執行傷害罪前一天,仍如往常上街拉琴募款。(林和生攝)

聲援屏東市公勇路民宅拆遷而咬傷女警的屏東縣議員蔣月惠,被依傷害罪判處拘役80日、得易科罰金,摺合新臺幣8萬元,但她自稱繳不出錢,將選擇聲請服勞役,30日將至屏東地檢署執行,而前一天仍如往常,除上街募款,也到小琉球關心生態議題態度顯得從容。

「因爲沒去過,也不知道會怎樣。」蔣月惠笑說,就當做是一趟體驗之旅,在任職民代期間,服務過不少更生人與服勞役者,裡頭制度如何?沒經歷過就像霧裡看花,這次有機會走一遭,相信對未來從政路一定有幫助。

爲何不直接繳罰金?不少人提出質疑,蔣月惠直言,議員每個月6萬元薪資都捐給羅騰園,做爲失依與身障者照顧經費,至於出席費則用在辦公支出。

在服勞役前一天,蔣行程滿檔,一早8點先到屏東高工外靜坐抗議,表達學校要拆校園前方自助餐店的不滿,接着上街拉小提琴募款,9點30分一到,東西收一收又參加鳳凰公司要在小琉球蓋10層樓飯店的說明會。

屏東縣選委會組長伍文玲表示,根據《地方制度法》第79條,若受有期徒刑以上判決確定,而未受緩刑宣告、未執行易科罰金或不得易服社會勞動者,纔會解除議員資格,因此蔣月惠仍將保有議員身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