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師會館領旅館證有望? 落日條款初審通過擬再延5年
發展觀光條例第70條第2項原明年1月到期,經委員會表決後,以再延長5年緩衝期決議出委員會。記者胡瑞玲/攝影
交通部觀光署2015年增訂發展觀光條例第70條第2項,要求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青年活動中心等招待所,需在10年緩衝期內,向地方管機關申請旅館業登記,該條款將於明年1月21日到期,但立委指出,疫情耽誤業者轉型申請進度,導致有21家有意願申請者來不及取證,認爲應再延長5年,經表決後,最終決議展延至2030年1月21日,送院會討論前先交付黨團協商。
觀光條例修法對國軍英雄館、教師會館、青年活動中心、香客大樓等特定對象住宿場所,訂10年落日條款,明年1月21日到期,各地國軍英雄館受限都市計劃、土地面積、所有權等因素,未曲和合法登記,必須停業,未來要朝健康休閒、餐飲業與社福方向轉型。
根據交通部統計,2015年列管對象有118家,目前9家已成功轉型旅宿業、16家依規費法收取費用、7家轉作其他用途、31家放棄經營、33家有意持續經營但沒證照、22家尚未定案。其中33家有意願業者,12家確定可在期限內取得證照,21家需延期。
交通部長陳世凱今赴立法院交通委員會進行專題報告並備質詢。會中多名立委關注發展觀光條例70-2條的落日期程,希望給予有意持續經營但尚未取得證照的業者時間上的彈性。
國民黨立委魯明哲指出,有意持者經境但尚未取得證照有33家,其中教師會館8家、青年活動中心3家、香客大樓3家、勞工育樂中心2家、其他會館17家;很多有意繼續經營的業者,因疫情影響,所有工程軟硬體都延期,認爲時間上應給予彈性;國民黨立委陳雪生認爲,交通部應多跟業者溝通,瞭解爲何無法順利申請取證,不能這樣快刀斬亂麻。
國民黨立委遊灝及立委林沛祥說,過去這些招待所在疫情期間配合政府作爲防疫旅館,申請轉型過程也不斷努力,國軍英雄館甚至因此評估是否熄燈,這不是外界所樂見的,交通部如何輔助轉型需拿出成績,認爲應延長5年時間。
民進黨立委李昆澤則認爲,延長時間對既有業者及已申請成功取證的業者不公平,過去已有10年緩衝期,就算再給5年也不見得來得及取證,如果現在放寬延長5年,之後若又有業者來不及,是否還要三度延長時間,另是否也要釐清來不及的業者,過去5年爲了轉正做了哪些?
由於立委意見分歧,最後委員會採取舉手表決方式來決定,最後以6比5的票數,採立委陳雪生等29人的提案內容,也就是落日條款延長時間至2030年1月21日的決議出委員會,後續送院會討論前先交付黨團協商,待三讀通過後,正式延長5年期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