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角頭」臨演李振豪犯臺版柬埔寨案…拐人當豬仔獲利 判關18年定讞

在電影「角頭」擔任臨演的竹聯幫分子李振豪犯「臺版柬埔寨案」,與集團成員先後販賣88名國人至柬國從事電信詐欺,檢方分二波起訴,一、二審就第一波部分皆判李振豪18年徒刑,最高法院駁回上訴而定讞。

同案其餘8名被告林晉宇、陳思瑋、黃炫逢、楊家豪、鄭學鴻、陳均翰、黃鈺真、王契文,也被最高法院分別判9年至16年6月徒刑不等確定。

2022年傳出有國人被誘騙至柬埔寨從事電信詐欺、被控制行動自由,檢警查緝二波、救回數十人。檢方分二波起訴,法院也分二波審理,前案有18名被害人,後案計有30名被害人;至於第二波部分,案件仍在法院審理中。

檢方指控,李振豪等集團成員2021年11月起,與柬埔寨姓名不詳「八爺」、「筱白白」共組詐欺、人口販運集團,從事招募、接送、辦護照、訂機票及統計、記帳等發放報酬事宜,將國人運輸到柬國後,彼此協助監控被害人。

檢方查出,犯罪集團將被害人交付柬國買方,每賣1人獲得3到5萬元報酬,之後又與年籍不詳的「賈惇銘」、「Andy」、「竑毅」、「武男兄」、「山酥」合作,以臺北市林森北路某大樓的7樓爲據點,由李振豪與柬國據點對口接洽人口販運事宜。

李振豪等人利用臉書刊登博弈、遊戲客服、AV拍攝等廣告,誘騙失業、信用紅燈、高額負債、更生人、八大行業、走投無路或被仇家追殺的年輕人前往柬埔寨工作,但被害人到達柬埔寨後,護照隨即被沒收。應徵者被迫從事電信詐騙,若業績不佳則遭毆打、電擊、關入密閉空間,且遭恫「柬埔寨每天都有人賣器官」。

一審去年4月依人口販運、私行拘禁等罪判李振豪18年徒刑,其餘8名被告分別判11年至16年6月徒刑。二審撤銷楊家豪、陳均翰、黃鈺真的部分,分別改判9年6月、15年、9年徒刑,其餘人維持一審判決。案件上訴,最高法院認爲判決沒有違誤,量刑妥適,駁回上訴,全案定讞。

李振豪犯「臺版柬埔寨案」首波被判刑18年定讞。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