劫財、毀容、埋屍…邯鄲3少殺人 「小惡魔」怎麼煉成的?

三名未成年兇嫌,有報導稱,他們被逮時,臉上表情毫無異樣。(視頻截圖)

邯鄲三少年對同學劫財、殺人、毀容、埋屍,徹底顛覆留守兒童「弱勢又單純」的社會印象。在討論如何藉由重懲兇嫌之際,許多人也不禁要問,究竟是什麼樣的家庭和學校,養出這三個毫無人性的少年?這恐怕不是專家一句「成長中的親情缺失造成」所能解釋。

被害人王姓學生生前與父親合影。(取材自微博)

河北省邯鄲市肥鄉區13歲王姓初中生被三名同學以鐵鍬打死埋屍案震驚全中國,由於三名未成年兇嫌的犯案暴行之惡劣,令人髮指,掀起了修法加重此類未成年兇嫌刑責的民間聲浪。而此案中,三名兇嫌都是留守兒童的背景,也引來輿論對留守兒童教育及農村現況的關注。不少評論認爲,政府應改善留守兒童的成長環境,加強教育和引導,避免悲劇重演。

嫌犯被害人 都是留守兒

據新民週刊題爲「三少年涉嫌殺害同學,背後是留守兒童之殤!」評論文章指出,除法律層面外,王姓學生被殺害案還有一個同樣值得注意的大環境背景,就是此案嫌疑三人、被害人一人,全部都是留守兒童。

此案件的發生,令人不禁要問,留守兒童教育是否出了什麼問題?當城裡的孩子每每需要應付怎樣的課間十分鐘、課外補課、家校結合,認爲這是一些難以解決的痼疾的時候,鄉村是否正面臨家庭教育缺失,學校教育短缺的情況?而從案件細節來看,此案確實存在了以上這些問題。

其中一個主要部分是學校的功能。評論認爲,「如果鄉村學校不認真舉辦,如果鄉賢不張,則鄉村振興未免有所不逮!」

在今年3月11日,上海師範大學教育學院與一些機構共建的「鄉村振興教育人才共建基地」成立儀式暨學術報告會上,上海市教育學會會長尹後慶也稱,「擡頭展望國家未來的發展,必須特別關注農村學校,給予農村硬體設施和文化重構足夠的重視,同時必須關注鄉村教師的成長與發展」。

評論認爲,在城鄉差別尚未完全消除的情況下,抵擋不住的是仍有鄉里人進城務工,卻把孩子拋在農村。「我們當然要從政策上、具體行動上鼓勵進城勞工將孩子帶在身邊上學。而即使還有部分留守兒童在鄉村,在祖父母身邊,也該到了全力關懷之的時刻了。」

王姓學生遺體被發現現場。(視頻截圖)

曾埋王姓學生遺體的廢棄蔬菜大棚。(取材自新京報)

評論指出,這批留守兒童能夠管好、教育好,是國家未來的財富。而如有缺失,可能不是似此案的王同學一般被害,就是如三名兇嫌一般走入可能是萬劫不復的歧途。

家庭方面也是關注留守兒童現象的重要環節。因父母外出城裡工作,平時與這三名兇嫌和王同學朝夕相處的很可能是祖父母、外祖父母。孩子的父母一旦將子女託付給自己的父母,也就是孩子的祖父母,祖父母一定有管教之責。歸根究底,孩子的父母仍是撫養、教育自家子女的第一個責任人,但這三名兇嫌的祖父母等人也應負起管教失察的責任。

而中國農村目前究竟有多少留守兒童?據2018年全國婦聯發佈的統計,截至2018年8月底,全國共有農村留守兒童697萬人。而另據全國婦聯於2013年發佈的數字,當年全國17歲以下的農村留守兒童高達6102.55萬,佔農村兒童37.7%,佔全國兒童21.88%。而城鄉流動兒童規模則爲3581萬。農民外出務工是留守兒童的一大成因。這兩項數字存在較大差距。

正當的休閒娛樂有助培養農村的情緒管理。幾名留守兒童在村裡的文化中心玩「跳馬」遊戲示意圖。(新華社)

親情缺失 兒童行爲叛逆

人民日報曾撰文指出,2018年調查顯示,農民工對撫育子女和養家責任的認知程度和期望很高,92%認爲撫育子女主要是父母的責任。但這種責任與實際承擔能力之間存在着巨大差距,80%的子女不得不由祖父母或其他親戚照顧。這使得留守兒童因父母長期不在身邊,得不到周到的照管,而出現親情缺失、心理孤獨、行爲叛逆等情況,這是部分農村留守兒童生存狀況的真實寫照。

一位曾從事農村教育20餘年的校長曾表示,青少年階段是最需要父母關愛的階段,可很多留守兒童卻只能伴着「親情飢渴」而成長,他們中的一部分性格孤僻,自閉、自卑,行爲調皮,其實心裡很失落。「叛逆恰恰是失落感的宣泄。」如何讓留守兒童在農村得到更多的關愛,政府在專業工作上仍需加把勁。

三名兇嫌已被刑拘。(取材自每日經濟新聞)

從霸凌到虐殺  年齡成免罪金牌

近日發生的河北省「邯鄲三少年殺人事件」中,三名兇嫌不僅在犯案後照常上學,還涉嫌刻意誤導警方辦案。很多人不解爲何這三名未成年人的行兇手段如此殘忍?這三個心狠手辣的「小惡魔」是如何「煉」成的?媒體分析認爲,周遭環境對於施暴少年「小打小鬧」的校園霸凌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加上自恃年齡是實施惡行的免罪金牌,終至鑄成大錯。

據澎湃新聞報導,這樣的悲劇,令人感到雙重痛心:受害者還是一名初中生,卻以這樣慘烈的方式,生命早早凋謝,家長將終身承受與孩子永別的痛苦;施暴者是同齡的孩子,卻對朝夕相處的同學痛下殺手。孩子的臉被鐵鍬鏟得面目全非、殺人後將遺體掩埋企圖毀屍滅跡,這些細節透露出的作案手段之殘忍、掩飾犯罪之狡猾,可謂極其惡劣。

每當有類似嚴重的未成年人犯罪發生,很多人認爲這些心狠手辣的「小惡魔」,就是「天生犯罪人」。而近年來發生的類似惡性案件也多次引發公衆對刑責年齡、校園霸凌的討論,如2019年遼寧大連「13歲男孩殺害10歲女童案」、2021年陝西勉縣「13歲少年殺害6歲男童案」等。

報導認爲,低齡未成年人嚴重犯罪問題,社會強烈關注。但「天生犯罪人」理論並不符合現代法治理念,犯罪畢竟是一種社會現象。承認未成年犯罪的後天因素,是肯定法律懲戒作用,強調預防和減少未成年人犯罪的重要性以及要系統發力的基礎。

此案中,新聞報導並未披露三名兇嫌的具體年齡,而初中生的一般年齡,正好卡在未成年人刑責年齡的幾個關鍵節點。根據現行法律,已滿14歲未滿16歲的,應當負刑事責任;已滿12歲不滿14歲,負刑責需經最高人民檢察院覈准追訴;如果不滿12歲,不會受到刑事追究。

刑責年齡從原來的14歲降到12歲,是2020年12月通過的「刑法修正案(十一)」的一項重要變化。這背後,是未成年人犯罪總體呈上升趨勢、低齡佔比有所增加的現實。

最高檢數據顯示,2023年,檢察機關受理審查起訴未成年人犯罪9.7萬人,其中不滿16週歲未成年人犯罪約1萬人。全國檢察機關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2.7萬人,提起公訴3.9萬人。

被害人生活照片。(取材自微博)

不可能判死 最高處無期

有法界人士稱,依現行法令,三名兇嫌判死不可能,最高可處無期徒刑,但前提是最高檢核準追訴,否則就只能送入未成年人管教所服刑。目前,三名初中生是否會受到刑罰,還不能明確。但毫無疑問,在治理未成年人犯罪上,法律仍要進一步發揮兜底作用,「對於實施嚴重犯罪、性質惡劣、不思悔改的未成年人依法懲治、該嚴則嚴」。

同時,必須追問的是,惡行是怎麼一步步變成現實的?報導的細節已透露出一些端倪:親屬反映被害人「長期遭受三名同班同學的欺凌」「曾表示不願上學」,父母「以爲孩子貪玩,並沒有當回事,後來才知道孩子在學校受到了霸凌」等。

小打小鬧未制止 家庭學校疏忽

這些訊息,既顯示出從校園霸凌到殺人惡行,是有一個演變過程的;也部分反映了,在這個過程中,家庭、學校都有疏忽,對「小打小鬧」的校園霸凌未能及時發現和制止。校園霸凌不一定會走向校園兇殺,但校園霸凌長期存在,就會助長施暴者的囂張氣焰,爲其實施性質更惡劣的犯罪增加機率。

在防範未成年人犯罪方面,家庭或監護人的教育管束,學校的日常管理、監督教育職責重大。有必要覈查涉事學校是否落實了防治校園霸凌、強制報告等相關制度並採取過限制性措施;同時強化社會、校園、家庭責任,及時掐滅任何校園欺凌的苗頭;還需要更深入的論證,探索嚴懲未成年人犯罪的量刑邊界,有效震懾「小惡魔」。

社會對於留守兒童關懷從沒斷過。圖爲某地暑託班志願者正帶領留守兒童們孩子們準備上課。示意圖。(新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