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職陸配前議員史雪燕 內政部:確保擔任公職者忠誠義務

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中)因國籍問題,內政部表示已於12月2日依法解除其議員公職。圖/聯合報系資料照片

南投縣前議員史雪燕因國籍問題,內政部函文要求南投縣議會解除其議員公職。內政部表示,爲確保我國國民擔任公職者,負有國家忠誠義務,史雪燕因無依國籍法規定在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已於12月2日依法解除其議員公職。

民衆黨不分區立委有2年條款,外界關注排名民衆黨不分區名單第15名的李貞秀是否可能成爲首名陸配立委。民衆黨立委黃珊珊先前曾說,史雪燕曾遞補南投縣議員,顯然沒違法,若內政部、陸委會有新的解釋應修法。

內政部表示,史雪燕因無依國籍法規定在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在就職日1年內完成放棄,並提出佐證資料,已於今年12月2日依法解除其議員公職。

內政部指出,爲避免國人兼具外國國籍者,擔任民選公職人員情況發生,已於2009年3月30日及今年11月12日二次函請各級民意機關及縣(市)政府在其就職前,告知如兼具外國國籍,應於就職前辦理放棄中華民國以外國籍,並在1年內完成喪失該國國籍及取得證明文件。

內政部強調,這些規定是基於公務人員與國家處於特別緊密的忠誠、信任關係,從制度上排除發生忠誠義務衝突情形,「簡言之,凡具有中華民國國籍以外之國籍,均應放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