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釋利多!保險業投資國外3大鬆綁 拉高投報率
保險業海外投資,金管會釋利多。金管會預告「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一、允許保險業透過SPV赴海外發債籌資,二、允許保險業可投資取得國發會覈准函的海外私募基金,三、國外投資總限額不變下,增加投資BBB、BBB-次債、公司債、對衝與私募基金額度。
此政策對保險業來說,有兩大效益,一、保險業可赴海外發債籌資,藉此增加籌資管道、強化資本結構,二、增加保險業海外資金配置彈性,增加投資標的與額度,藉此拉高保險業投資報酬率,有助獲利。
業者說,如海外投資等級BBB、BBB-的次債或公司債,目前投報率約5~6%,對衝或私募基金更高,可達逾15%,在海外投資總額不變,增加這些標的額度下,可拉高整體投報率。
該法規預告30天,最快5月底前上路;惟增加投資BBB、BBB-的次債或公司債、及對衝與私募基金額度,是屬於接軌TW-ICS獎勵措施,審覈標準包括增資、新商品貢獻度高等兩大項,等條件出爐後,約第二季底前上路。
爲增加保險業國外籌資管道、增加保險業海外投資標的與額度,金管會昨預告修正「保險業辦理國外投資管理辦法」,釋出三大利多。
一、允許保險業可轉投資申設「國外籌資事業SPV」做海外發債籌資,以強化資本,該SPV營運資金允許壽險業做貸款。例如A壽險業轉投資在新加坡成立SPV,該SPV營運金可由壽險業貸款,並計利害關係人交易放款以業主權益(淨值)1.5倍爲限。
二、允許保險業可投資取得國發會覈准函,在海外發行的私募基金。官員說,例如過去保險業只能投資臺杉在國內發行的私募股權基金,未來將可以投資其在海外發行的私募基金。
投資風險權數比照海外私募股權基金,得計提40.36%(私募基金33.75%+匯率風險6.61%),100元投資得拿40元資本,但因海外私募基金投報率逾15%,等於增加保險業海外投資標的。
三、接軌TW-ICS的獎勵措施,增訂提高保險業資金配置彈性,只要業者增資或新商品貢獻度高,在該業者國外投資總額不變下,增加BBB、BBB-的次債或公司債,及對衝與避險基金的投資額度。
官員舉例,如A壽險覈定國外投資額度是45%,原先投資次債、公司債額度是7.5%(可運用資金×45%×7.5%),未來增加3個百分點,提高到10.5%(可運用資金×45%×10.5%);對衝和私募基金也從3%,提高到6%,等於讓保險業資金配置更加彈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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