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控聯姻條款 年底前上路
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其配偶爲華南金董事,將牴觸新修訂的金控負責人兼職規定。圖/本報資料照片
新光金控與華南金控聯姻條款,年底上路。金管會23日表示,將修正金控負責人兼職規定,增訂金控董監事、總經理及其關係人不得兼任其他金控董監、總經理的內容,目前僅新光金總經理吳欣儒,及其配偶許元禎是華南金董事,法規上路後,夫妻至少一人要立即調整職位。
據瞭解,市場對此多認爲,許元禎轉任華南金子公司董事相對簡單,但因許家對此已有怨言,新光金內部傳出,不排除吳欣儒辭去金控總經理,新光金再選任新總經理,屆時,吳東進家族恐只剩兒子吳昕東在董事會及經營層中。新光金對此表示,人事問題仍有待吳欣儒夫妻最後商議結果。
銀行局副局長林志吉表示,先前已規定金控董監及其關係人,不得擔任其他金控董監,如先前臺新金控董事長吳東亮的夫人彭雪芬,即辭去新光金董事職位,這次新增「總經理」及其關係人部分,法規將預告60天,年底前可望上路,屆時有一宗金控的高階人事必須調整。
目前有兩家金控有總經理及關係人兼任其他金控董總問題,一是富邦金控總經理韓蔚廷兼任日盛金控董事長,二就是吳欣儒與老公許元禎。林志吉表示,富邦金與日盛金是因爲合併關係,人員暫時兼任,是金管會覈准的人事,因此排除適用新規定;也就是需要調整的只有新光金與華南金,夫妻必須擇一辭任現有職務。
因爲金控子公司不在限制範圍,因此許元禎可以轉任華南金子公司董事或子公司高階經營人,即符合法規,但仍要等法規生效,才知新光金及華南金的最終決定。
至於政府100%持有的臺灣金控,則不在新法限制範圍內,可因投資關係出任其他金控董監。
另一修正重點是,增加金控專業董事的任用彈性,引進多元經歷背景的銀行、保險或證券專業人才擔任董事,增訂金控若有銀行、保險及證券子公司者,其董事至少各有一人要符合銀行、保險及證券專業。林志吉表示,目前並沒有需要調整的金控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