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華管護、兆豐爲「新光R1」互槓 金管會籲:坐下來談一談!

晶華公寓大廈管理維護公司兆豐銀兩方爲「新光R1」越吵越兇,金管會呼籲雙方應坐下來,好好談一談。(圖/記者陳依旻攝)

記者陳依旻/臺北報導

不動產投資信託基金(REITS)新光一號(新光R1)爭議並未隨着受益人大會落幕後結束,反而愈演愈烈,擔任受託機構兆豐銀認爲若晶華公寓管理大廈維護中心要變更管理機構,必須按照契約變更程序辦理,而不是以「臨時動議」,但晶華公寓管理維護中心則持應服從受益人大會做出的決議,並期盼金管會作爲主管機關公正處理,對此,金管會今(13)日表示,雙方應坐下來,好好談一談。

金管會銀行副局長光熙說明,受益人會議是REITS最高決議機關,在符合法令跟信託契約的約定之下,受託機構原則應受到拘束並且執行,但目前受託機構可能認爲會中決議、程序有瑕疵,如有疑義,「我們認爲,要由受託機構跟受益人做溝通討論」。

針對晶華管護機構本月8日召開受益人大會,會中透過臨時動議解任「新光R1管理機構」新昕國際(新光集團)及更換原基金律師淑卿,並高票當選新任管理機構;不過,受託機構兆豐銀行表示,受益人大會如果要變更管理機構,必須依照契約變更程序辦理,不能以「臨時動議」決定之。

黃光熙指出,因信託契約屬於私法契約範疇,要由契約各方當事人,包括受益人、受託機構、管理機構進行約定,若雙方對條文有爭議,當然須由受託機構和受益人(晶華管護)做溝通討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