軍情局貪汙案...中校設計APP營造假情資詐領千萬獎金 法院:敗壞軍紀
軍情局去年6月爆出貪污案,上校蘇永玲及中校蘇薪名,5年內提報虛假的大陸地區情報人員等3人,及多種假對話紀錄,詐領國庫共1千多萬元。士林地方法院今宣判,痛批2人長年受國家栽培,卻敗壞軍紀、戕害軍譽,依貪污罪判處2人應執行7年、6年徒刑,繳回犯罪所得沒收。
據悉,蘇薪名因有資訊專長,長期績效表現突出,吸引不同單位同事注目,私下請教如何蒐集情報、增進工作質量,蘇薪名長期涉用他的資訊專長設計APP,營造搜情情資假象,還傳授同事「作弊秘訣」瞞天過海詐領獎金,宛如隨意掏空國家財庫。
判決指出,軍情局上校蘇永玲,負責對大陸地區情報工作的組織布建及情搜任務,接受中校蘇薪名提供的假情報人員等資訊,基於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犯意,2018年起至2023年間,提報樑方、陳姓、林姓等虛假的陸籍人員,營造假對話紀錄等不實情資,多次詐領情報協助獎金。
士林地檢署去年6月破天荒指揮搜索軍情局,調查此案,依貪污治罪條例「公務員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行使公務員登載不實公文書及洗錢罪嫌起訴2人。另,蘇薪名夥同資深女上校江芳瑜、男中校徐之心等人詐領獎金,不法所得約1640萬餘元,也依貪污等罪起訴,案件仍審理中。
合議庭審酌,蘇永玲、蘇薪名,擔任軍情局軍官,深知執行情報工作,應兼顧國家安全及保障人民權益,任軍職均近20餘年,長年受國家栽培,竟利用蘇永玲職務上機會及情報工作監督、查覈不易等特性,提報虛假的陸籍人員,詐取財物,嚴重損及國家安全及民心士氣,敗壞軍紀,戕害軍譽犯此重罪,考量2人認錯,繳回全部犯罪所得,無其他犯罪紀錄等量刑。
蘇永玲現役軍人犯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三罪,各處5年10月、4年、4年,均褫奪公權6年,應執行7年徒刑,褫奪公權6年,自動繳回85萬945元沒收
蘇薪名現役軍人犯非公務員與公務員共同犯利用職務機會詐取財物罪等三罪,各4年10月、3年、3年4月,均褫奪公權5年,應執行6年徒刑,褫奪公權5年,自動繳回1014萬4724元沒收。
國防部軍事情報局上校蘇永玲(左)及中校蘇薪名(右黃衣者)。圖/本報資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