哭求法官給緩刑無效!丁小芹「賣假名牌包」詐17萬 二審判2年半
藝人丁小芹曾因販賣假名牌包,被判刑4個月,但她不知悔改,2015年繼續在網上販售假包,2018年被新北地院依加重詐欺罪一審判刑3年6個月。案件上訴二審智慧財產法院,合議庭要求丁女除需召開記者會道歉外,也要與商標權人相關公司和解,10月1日判處丁女2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丁小芹2015年8月起便開始在拍賣平臺以queen9帳號販售歐洲名牌精品,當時她宣稱所有商品皆爲歐洲帶回,附有保卡、保證書,但因爲定居海外搬家急售。許多人都信以爲真,在下標購入送鑑定後才發現是假貨,甚至還有人匯款根本沒收到東西。
12名受害者及廠商得知後聯合提告詐欺。不過,丁小芹否認犯行,強調這些貨品調度販售都是由一名新加坡籍女子Natasha全權處理,她完全不知情,懷疑是帳號遭親友盜用,但有關此事證一切須等上訴二審時才能提出。一審新北地院認爲丁女價值觀嚴重偏差,過去就曾販賣假貨遭判刑現又再犯,價值觀嚴重偏差,除侵害社會經濟秩序外,更有損我國保護智慧財產權形象,故不採信其說此,最終依加重詐欺罪合併判處3年6個月,不得易科罰金。
▲丁小芹9月16日開記者會道歉說明官司。(圖/記者陳家豪攝)
二審開庭時,檢察官認爲丁女罪證確鑿卻毫無悔意,浪費司法資源,應予從重量刑。而丁女的父親則向法官坦承確實有借出自己的金融帳戶供買家匯款,據他了解丁女確實有參與拍賣平臺,不僅是帳號申請人也是主要聯繫負責人。法官就此認定丁女就是拍賣平臺實際使用人,一共詐取臺幣17萬餘元。
智慧財產權法院開庭時,丁女承認犯行,數度在法庭上哽咽,稱自己不僅是中低收入戶身分,還在傢俱行打工,時薪僅200元,希望法官能予以緩刑,讓她重新做人。
丁女9月24日召開記者會公開道歉,表示目前除1名被害者失聯外,其11名餘都已賠償和解;商標權的部分則1家已和解,2家不迴應。合議庭10月1日判處丁女2年6個月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丁小芹9月16日開記者會說明官司。(圖/記者陳家豪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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