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林克穎落跑 民事判賠755萬找無人追討
酒駕撞死送報生的英商林克穎,雖遭判刑四年定讞,卻在發監前潛逃國外。家屬在案發後向林克穎求償931萬元,臺北地院27日一審宣判,林克穎須賠償755萬元,但林克穎目前仍是下落不明。
林克穎(上圖,東森新聞提供)酒駕撞死送報生黃俊德,高院判決4年有期徒刑,去年9月21日應該發監執行,想不到林克穎卻在8月8日就訂好機票、坐頭等艙逃離臺灣,而應該盯着他入監執行的北檢,竟然時間到了沒有通緝,移民署海關也未發現他是通緝犯,縱放出國。
家屬提出民事告訴,向林克穎求償931萬元,臺北地院一審宣判,林克穎必須賠償黃俊德的家屬755萬元。林克穎潛逃出境,並不斷在境外透過媒體放話談條件,不過到目前爲止,相關單位並沒能掌握他的行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