承認臺判決!英高院討公道:家屬可向林克穎索賠908萬
英國皇家法院於23日下午審理臺灣對林克穎案之一審民事訴訟結果,承認法院的民事判決,同時即刻生效,被害人家屬黃國安先生對判決結果感到欣慰,家屬可在英國境內向林克穎索償近新臺幣908萬元!消息一出,法務部24日凌晨緊急發新聞稿,對於跨海訴訟,正義獲得伸張感到欣慰。
法務部表示,林克穎酒駕肇事,遭判刑後潛逃國外,引起被害家屬及國人譁然,外交部、法務部、財團法人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及被害人委任律師自102年3月起,就本案民事判決至英國執行之可行性進行多次研商,在獲黃家同意並授權後,即積極辦理向林克穎海外追償,期英國對臺灣司法判決承認並主張權益。
法務部強調,英國法院承認我國民事判決,被害人家屬可在英國境內向林克穎索償近新臺幣908萬元,由於英國爲歐盟會員國並簽署盧加諾公約,該項判決將自動適用於歐盟各國及若干其他歐洲國家,所以即便日後林克穎服完刑期,仍需接受本案民事判決,支付上述賠償款項。
由於辦理追償期間因黃何猜女士(被害人之母親)過世,產生債權繼受問題,法務部曾派員南下取得繼承人簽署文件;英法院曾函請法務部說明我國民法繼承相關規定,被害人委任律師莊干城律師義務依英國委任律師提問內容答覆,並進行債權繼受相關文件英譯事宜。
法務部新聞稿最後寫道,欣見英國法院承認我國法院民事判決,併爲臺英雙方司法互助建立良好範例。本案後續索償程序,仍需再與外交部研商,然此一判決已讓司法正義獲得伸張,也顯示政府對被害人保護之重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