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筋變襲胸 高中女足助教判1年4月
高雄某高中女子足球隊助理教練趁替女學生拉筋之際伸狼爪,高雄地方法院判1年4月徒刑。(本報資料照片)
高雄市某高中女子足球隊助理教練被控趁着替女隊員拉筋、開背時襲胸,原以爲是誤會,未料該助理教練竟觸摸下體,女學生才鼓起勇氣向其他教練求助並報警,高雄法院法官審理後,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該名助理教練有期徒刑1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某高中女足隊助理教練於去年4月25日結束練習時,趁1名女球員獨留在休息室,稱要幫她拉筋、開背,要女學生趴在地上,先幫她按摩腿部及開背,等開完背後,徒手抓住胸部將她扶起,女學生感覺不舒服,閃躲身體表達反抗。
隔日,該名助理教練又不顧女學生意願,強行抓住女學生胸部並將身體左右旋轉,隔了2天,又以放鬆拉筋名義襲胸,甚至還趁機頂、摸下體,女學生這才向同學求助,並告知其他教練,除通報校方也通知家屬。
高雄地方法院審理時,助理教練否認犯行,辯稱可能是幫忙拉筋時不小心碰到胸部,過程並未碰到下體。不過女學生父親指,事發後他曾跟該名助理教練見面,對方曾說過抱歉,帶女兒做筆錄時,他問發生什麼事,女兒崩潰回:「爲什麼要一直問我這種事情讓我痛呢?」案發後也曾前往身心科診所就診,經診斷患有急性壓力反應、非特定睡眠障礙症、有混合焦慮及憂鬱情緒的適應障礙症等。
加上助理教練妻子在去年5月3日事發後,曾傳訊給女學生父親,表明「非常抱歉,真的是十分抱歉,我們很誠心想跟你們和解」,根據相關事證和證人說詞,認定他利用機會對未滿18歲少女強制猥褻,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判1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