足球助教幫拉筋趁機襲胸摸下體 害高中女球員患創傷症候羣
高雄市某高中女子足球隊助理教練阿德(化名),因利用訓練名義多次對隊中女球員小美(化名)進行猥褻行爲。(示意圖、與本案無關/AI生成)
高雄市某高中女子足球隊助理教練阿德(化名),因利用訓練名義多次對隊中女球員小美(化名)進行猥褻行爲,高雄地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3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8月及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可上訴。
判決指出,阿德於民國112年擔任該校女子足球隊助理教練,負責協助教練訓練球員技術,並進行暖身、拉筋等基本運動。案發時,小美爲該隊球員,阿德明知其爲未滿18歲之高中生,卻於112年4月25日、26日及28日,在足球隊休息室內,以幫助小美放鬆、拉筋及開背爲由,對其進行猥褻行爲。
判決詳述,阿德在上述三日,分別藉機單獨與小美相處,假借按摩腿部及開背之名,觸摸小美胸部,並進一步對小美進行更爲猥褻的行爲,包括用下體觸碰小美下體,甚至拉開小美衣物,徒手接觸其隱私部位。小美雖多次表達反抗,甚至以閃躲身體或要求離開等方式試圖終止,但阿德仍執意爲之,直至得逞後才放其離去。
案發後,小美向家人及教練訴說遭遇,描述阿德的行徑使其不適,並伴隨多次哭泣情緒。小美的父親得知後,曾與阿德面談,阿德雖當場道歉,但無明確否認相關行爲,其妻亦多次試圖與小美家人和解,盼息事寧人。
足球隊其他教練及隊員在庭審中表示,小美曾向她們哭訴自己的遭遇,並詳細描述阿德的行爲,內容具體且符合常理,無法作爲捏造之詞。此外,醫療鑑定顯示,小美自事件後出現創傷後壓力症候羣(PTSD),包括情緒低落、迴避行爲及生理不適,症狀明顯且持續超過半年,足證遭受性侵害的事實。
法院審理認爲,小美於庭上陳述時序、地點及細節均具體明確,無重大矛盾,且相關證據顯示其情緒反應符合性侵害後的常見心理特徵;阿德則辯稱按摩過程中可能偶然碰觸,惟其供詞矛盾難以採信。最終法院依成年人故意對少年犯強制猥褻罪3罪,各處有期徒刑8月、8月及1年;應執行有期徒刑1年4月。可上訴。
★《中時新聞網》關心您,尊重身體自主權,遇到性騷擾勇於制止、勇敢說不,請撥打110、113
性侵害就是犯罪,請撥打110、113
現代婦女基金會 性侵害防治服務專線02-7728-5098分機7
婦女救援基金會 02-2555-8595
勵馨基金會諮詢專線 02-8911-5595/性騷擾專線04-2223-95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