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基法修法壓垮勞資最後一根稻草? 企業召開勞資會議年增1.5萬家創新高
▲根據統計,截至今年第2季,共有8萬7194家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示意圖/CFP)
新勞基法迄今上路逾半年,許多加班、無薪假、變形工時等問題,皆須經由勞資會議通過才能鬆綁,使得今(2018)年第2季召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達8萬7194家攀上高峰,較去年同期增加增加1萬5104家,成長20.95%,成長幅度創下歷年新高,勞動部未來也會持續推動企業召開勞資會議,以保障勞工權益。
根據《勞動基準法》第83條及勞資會議實施辦法規定,爲協調勞資關係,促進勞資合作,事業單位應召開勞資會議,其事業場所勞工人數在三十人以上者,應分別舉辦。
另據勞動部統計,事業單位召開勞資會議的次數每年都有成長趨勢,從民國92年的3429家,直到今年第2季已達8萬7194家,其中民營單位佔8萬6257家、公營單位937家,比去年同期相比,成長幅度創下歷史新高。
▲勞動部未來也會持續推動企業召開勞資會議,以保障勞工權益。(示意圖/CFP)
勞動部勞動關係司長王厚偉表示,勞動部今年訂定強化勞資會議機制計劃,教導勞工、企業如何成立與召開勞資會議,迄今已執行23場次、1970人蔘加,同時也推出勞資會議勞工代表培訓,目前執行18場次、1456人蔘加。
王厚偉說,勞基法修法後,許多鬆綁都需要透過勞資會議協商,如今有越來越多僱主願意召開,但過去曾違法或未依規定召開勞資會議的事業單位,則會要求參加講習,執行過2場次,共有120家事業單位參家,未來將持續推動企業召開勞資會議,藉此保障勞工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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