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鄉背井守護3子女…泰籍婦殺家暴前夫 高院減刑判2年10月理由曝光

祁姓男子與離異的泰籍前妻Srilofow仍同居,前年8月前妻因未即時到醫院接祁,祁命下跪,並將口中的飯菜、口水吐在她身上,罵她「臭爛X」並摑掌。前妻受辱,拿水果刀刺祁,嚷道「我忍你很久了,我要跟你同歸於盡」,祁傷重死亡,她報警自首。桃園地院依殺人罪判Srilofow 5年6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認爲其情可憫,今再減爲2年10月刑。

高院指出,Srilofow主動向到場處理的警員自首而接受裁判,符合自首要件,而本案告訴人、祁的胞弟與胞妹的態度在二審時也轉變。高院認爲祁酒後會對妻兒家暴,時間長達數年之久,且Srilofow離鄉背井來臺,沒有其他親人,她平時除了要照顧3個小孩,還得承受祁長期暴力,在情緒累積的情況下才鑄錯,與一般出於逞兇鬥狠、謀財害命、無差別隨機殺人並不一樣,殺人罪最低本刑爲10年徒刑,依自首減刑後仍爲5年以上,因此再依刑法第59條「情堪憫恕」條款減刑。

2022年5月底,因祁姓男子購買的新屋還在裝潢,一家人暫在南崁的摩鐵棲身。同年8月13日下午,祁因前妻沒準時到醫院接他,兩人在旅館房內口角,祁咒罵對方是「死妓女、臭機X」,大女兒試圖阻擋父親毆打母親,但祁仍打了前妻巴掌。

Srilofow忍無可忍,拿起旅館內的鏡子底座朝祁的頭部砸去,兩人扭打成一團,還互相搶奪祁放置在旅館裡的水果刀;Srilofow在搶到刀後,埋怨「我忍你很久了,我要跟你同歸於盡,要死一起死」,接着朝他猛刺多下。祁因傷重失血過多,送醫前不治。

Srilofow認罪,桃園地院認爲她殺人事證明確,因有自首,依法減刑。桃園地院認爲,本案的衝突爆發點是因祁不滿前妻,命令她下跪、吐口水、辱罵、摑掌,前妻不堪羞辱而動念傷害被害人,但祁後來被她壓制於地,且水果刀也被她搶到手,這時殺人不能說是「正當防衛」。

桃園地院認爲原本暴力衝突可以結束,但Srilofow卻因長期積怨和當下的情緒殺人,當時在場的小孩目睹父親死亡,心理有莫大創傷。因祁的胞弟、胞妹不願原諒,一審考量Srilofow犯後態度良好、持續照顧小孩,判她5年6月徒刑,未宣告驅逐出境。

檢察官和Srilofow皆上訴,高院認爲Srilofow和祁離婚後仍共同養育子女、同住,因生長背景、文化、個性、觀念不同,相處過程不免齟齬,甚至遭祁家暴,加上沒有互信基礎、正向溝通,纔會在案發日情緒激化,考量她認罪也獲得前夫家人諒解,因此改判爲2年10月刑。因Srilofow不可能再與前夫衝突,若將她驅逐出境,小孩將失去母親照顧,高院不依刑法第95條將她驅逐出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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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國籍婦人Srilofow不滿祁姓前夫羞辱、毆打,刺死前夫,桃園地院依殺人罪判Srilofow5年6月徒刑,臺灣高等法院今再減爲2年10月徒刑。記者王宏舜/攝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