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院三讀取消「婚姻懲罰稅」 65萬人5月報稅受惠
▲立法院三讀取消婚姻懲罰稅,夫妻非薪資所得可分開申報。(示意圖/達志影像)
違憲的「婚姻懲罰稅」再見!立法院6日院會三讀通過《所得稅法》修正,將夫妻非薪資所得分開計稅,預估將有65萬戶受惠,還稅於民約新臺幣151億元。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表示,取消懲罰稅是新年開始最好的新年禮物,2015年5月申報上一年度所得稅即可適用。
原《所得稅法》強制夫妻薪資所得外其他收入須合併計稅,導致民衆收入未增加,卻被迫與另一半非薪資所得強制計稅、採較高稅率,被稱爲「婚姻懲罰稅」。2012年大法官解釋違憲,並於2014年失效。
同時,三讀修正條文指出,如果納稅義務人與配偶分居,得各自依法規定辦理結算申報及計算稅額。
財政部張盛和參與修法時表示,如果納稅義務人和配偶因感情不睦或婚姻暴力等而分居,合併申報、計稅有困難,可各自辦理;爲防止爲節稅而謊稱婚姻不睦,須有客觀不能同居、申報證據,如取得家暴保護令,向法院申告分居超過6個月等才能申請。
▲提案修法的國民黨立委盧秀燕認爲,取消懲罰稅是民衆的新年禮物。(圖/記者賴映秀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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