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秋遠/【外送員之死】承攬與僱傭大不同

外送平臺外送員法律關係是承攬,當不幸發生意外時,外送平臺可以完全置身事外,一切都得由外送員自行承擔。(圖/記者呂佳賢攝)

基本上臺灣生活便利性已經太高,過去再怎麼不想出去,爲了吃飯,一定要出門,現在有了餐飲外送的業務員以後,只要有網路,大概整年都可以閉門不出。這樣的便利生活,當然是這些辛苦的業務員的協助,可是業務員制服身上標示的外送平臺,在發生法律責任時,卻有機會可以全身而退。

爲什麼?因爲我們叫餐點,這些人幫我們送餐點,但外送平臺跟這些人的法律關係,並不是僱傭,而是承攬。僱傭的意思是,這些人是平臺的員工公司薪水給他們;承攬則是公司派案子給他們,而他們是獨立個體戶,負責滿足每一個外送客戶的需求。

通常,這兩者的差異性可以從有沒有人格、組織、經濟從屬性來看。例如業者可不可以指揮外送的方法?有沒有固定上班時間?要不要打卡?他們的勞健保是不是自己負擔?有沒有獎懲、升遷與考覈等等。綜合這些因素考量以後,目前大部分的外送員與平臺關係確實就是承攬,而非僱傭。

那又怎樣?差很多。承攬,等於是這些外送員透過平臺接案,發生意外,公司可以完全置身事外,他們得自己承擔,沒有勞健保、沒有升遷管道;沒有勞保,意味着勞保條例上的所有權益都沒有,而且也不是《勞動基準法》保護的對象。沒有健保,意味着自己得要想辦法,而且公司不需要幫忙負擔這些費用;所有的交通工具、油料、耗損都得自己承擔,公司也不會幫忙。我們以爲這些員工附屬於大公司之下,有公司的照顧,但事實上他們根本就是賺取血汗錢,付出勞碌命的個體戶。

關於外送員的風險,許多人的看法可能是「歡喜做甘願受」,或者是「不爽不要做」,但如果你看過這些業務員爲了賺取微薄的外送費用,必須在大街小巷中穿梭,甚至有不少違規的情況,就知道有多可怕。身爲消費者行人,你要知道,發生事故時,公司不一定要負連帶賠償責任,對我們的保障非常低,對外送員的壓力卻是非常高。所以,如果真心想要做這一行,希望可以多賺點錢,在開始工作前,得要有一些基本認知。

1.不要違規,特別是逆向、違規停紅線騎車穿越斑馬線、直接騎上人行道闖紅燈等等。這些是非常危險的舉動,客戶不會因爲你晚送5分鐘而餓死,但是一旦發生事故,就會耽擱至少5小時,甚至是別人或是你的一生。

2.這不是毫無成本的工作,至少要有還不錯的機車、每天的油料費與定時保養費,當然還有不小心罰單,都是要自己承擔的。

3.保險!至少一定要買意外險。發生事故的時候,沒有薪水可以領,公司當然也不會幫外送員申報職業災害,這些都是自己要想清楚的成本。

4.對於車禍受害者而言,因爲他們的關係是承攬,就不一定能向公司求償,可能只有外送員要單獨負起賠償責任,所以不能只有保強制險而已。

5.不是隻有騎車時不能滑手機,停紅綠燈的時候滑手機一樣要罰鍰。

6.賺錢當然很重要,或許認真一點,這份工作也比一般上班族賺得要多,但也請別忘記風險,特別是健康。

7.看清楚工作契約不合理條款可以先問過律師再簽名。簽名是嚴肅的,不要發生事情以後才說,當時沒看或是沒看清楚。

8.公司無權片面修改契約沒錯,但是公司也可能以後不再派案給不聽話的人。所以,勞動團結權很重要,不該接受公司片面的剝削。

9.要團結起來組織外送員工會,至少讓自己可以有相關的機制保障權益,對抗公司,還可以督促政府修改相關法令監督公司。

10.公司故意把外送員的地位設計成「承攬」,而不是「僱傭」,承攬這種制度設計,真的不應該被公司這麼濫用,政府至少應該另行設計一套機制來保障外送員的權益。

外送員很辛苦,也需要我們的支持。有朝一日,如果外送員成立了工會,而且展開合法罷工,希望消費者可以支持他們。畢竟公司雖然號稱與員工是承攬關係,但事實上他們根本不平等,這種假承攬真僱傭的關係,減少的不是成本,而是每天都在馬路中危險搏鬥人命。不然,如果行動還方便,就少叫外送吧!到店面吃熱騰騰的食物,纔是我們對得起美食的態度!(本文轉載自作者臉書

●作者呂秋遠,碩博士畢,宇達經貿法律事務所執行合夥律師。以上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