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共交流的障礙是誰設置的?

傅雲欽

中共說,民進黨臺獨主張雙方交往的最大障礙,民進黨要拆除他們給自己設置的障礙,他們纔會和民進黨交流。對此,學者李筱峰在「中共贊成臺獨的歷史傳統」一文中,反駁說贊成臺獨是中共的「歷史傳統」,今天中共卻對臺獨充滿敵意,因此設置障礙的是中共,不是民進黨。

提到「歷史傳統」,有祖宗之法,後人必須遵守的意思。中共贊成臺獨是「歷史傳統」,還是隻是因時因地制宜的「歷史事實」而已呢?查李筱峰所舉中共贊成臺獨之例,大多發生在臺灣歸屬日本時期。當時,日本欺壓中國,中國岌岌可危,哪有收復臺灣的能力?故中共退而求其次,用支持臺獨來削弱日本,以保全中國。臺灣迴歸中國後的二二八事件發生時,國共內戰方酣,中共處於劣勢。中共即使有贊成臺獨之論,也是爲了對抗執政的國民黨,讓國民黨腹背受敵。到了日本投降,國民黨垮臺,1949年中共政權建立之後,臺灣似乎垂手可得,中共就不再贊成臺獨了。可見這些贊成臺獨的說法都是中共所謂「拉攏次要敵人打擊主要敵人」的統戰手段,都是權宜之計。只要主要敵人被打倒了,次要敵人就「升級」爲主要敵人了。中共贊成或反對臺獨,此一時,彼一時,因局勢不同而改變,哪有什麼固定不變的「歷史傳統」?

強調中共曾經贊成臺獨的歷史,沒多大意義,因中共已改變立場。提起中共曾經贊成臺獨的歷史也改變不了中共現在反對臺獨的立場。這就像強調臺灣自古不屬於中國一樣,沒多大意義,因臺灣已於鄭成功政權滅亡後歸屬中國,二戰之後再度歸屬中國。提起臺灣自古不屬於中國的歷史也改變不了現在臺灣法理上屬於中國的事實。

民共交流的障礙是中共設置的嗎?兩方交往,猶如買賣,要條件適合才能實現。條件不合,就是有「障礙」。「障礙」的產生是因雙方各有堅持,各不讓步的關係。因此,客觀地說「障礙」應是雙方共同設置的。互相責怪對方設下「障礙」,就像買方賣方出價太高,賣方怪買方出價太低一樣,都是主觀的偏見。如果勉強要把兩方不能交往歸責於一方,說該方設下交往的障礙,可從誰的交往意願比較強烈而定。對交往興趣缺缺的一方,設定條件,待價而沽,這是他的自由,不必負任何責任。交往意願比較強烈的一方想要交往,就必須讓步,調整自己,以符合對方提出的條件。如果交往意願比較強烈的一方不願讓步,以配合對方,就是跟自己過不去,爲自己設置了交往的障礙。

以買賣來說,在「買方市場」(買方佔優勢)的情形,賣方出賣的意願比較強烈,如果賣不出去,「障礙」就是賣方出價太高,不能怪買方。反之,在「賣方市場」(賣方佔優勢)的情形,買方買受的意願比較強烈,如果買不到,「障礙」就是買方出價太低,不能怪賣方。再以男女交往來說,女方要求男方戒菸,纔要交往。如果男方的交往意願比較強烈,就要配合戒菸。如果男方不戒菸,以致雙方無法交往,障礙的設置者是男方,不是女方。

關於民共的交流,中共說民進黨要放棄臺獨的立場,纔會跟民進黨交往。民進黨不敢說中共要放棄「反臺獨」的立場,纔會跟中共交往,可見民進黨的交往意願比較強烈。民進黨既然一頭熱,要登陸去跟中共打交道,就要配合人家中共的條件,調整自己,交往纔有可能。俗語說:「入鄉問俗」。不問俗就不要入鄉。要入鄉卻不問俗,反說鄉俗是入鄉的障礙,這不是「乞丐趕廟公」,無理取鬧嗎?套句中共打壓臺灣的話,「誰理你啊!」

老實講,在民共交流的議題上,我不關心「臺獨的障礙」是誰設置的,我甚至也不關心民進黨會不會照中共的勸告,拆除「臺獨的障礙」。天要下雨,娘要嫁人,這個爛黨要媚共爭寵,由它去吧!

●傅雲欽,律師建國廣場負責人。以上言論代表本報立場。ET論壇歡迎您的討論與聲音,來稿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