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讓越妻返國開店 慘被當盤子退休金沒了婚姻也掰了
一名男子爲了讓妻子圓夢,出資讓其返回越南開店,不料,妻子卻一去不回,兩人的婚姻因此破局。(示意圖/Shutterstock)
一名張姓男子與越籍配偶結婚十餘年,幾年前退休時,將退休金全額交付越配回越南開店,不料對方卻此後斷絕聯繫,張男死心塌地追去越南,卻遭到忽略。張男眼看婚姻已無法挽回,向法院訴請離婚。基隆地院日前判準離婚。
判決書指出,張姓男子主張與越配妻子於2004年結婚,退休後,妻子向他提議想回越南開店營業,他便將退休金全數交付讓其圓夢,不料,妻子返回越南後就不願再返臺,他癡情飛往越南想伴妻,對方卻態度冷淡,且把他當作視爲無物,如同空氣般忽略,也無意願返回臺灣一起生活,張男眼看婚姻已成破局,心寒地向法院訴請離婚。
張母出庭證述,媳婦自行返回越南,只要出現金錢困難,就會向兒子伸手要錢,就連兒子的退休金也全被吞掉,甚至兒子親自去越南,媳婦也不理不睬,也無返臺生活的念頭。
基隆地院審理期間,張妻均未到場進行言詞辯論,也無提交任何書狀聲明。法官認定,張妻自2014年7月間離臺至今再也未入境,夫妻倆分居已逾7年,婚姻生活顯然名存實亡,自難期雙方有可能再複合,共同建立和諧美滿之家庭,依其情形,任何人倘處於同一地位時,均難期待繼續維繫婚姻及家庭生活之和諧,客觀上已達喪失維持婚姻意欲之程度,認定婚姻已構成難以維持之重大事由,准許離婚。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