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藥大廠孟山都判賠工友89億 隱瞞除草劑「年年春」罹癌風險
美國加州陪審團10日判定農業化工大廠孟山都(Monsanto)要賠償2.89億美元(約臺幣89.5億)。由於該公司沒有警告其生產的除草劑「年年春」(Roundup)可能含有致癌物質,導致一名工友罹癌,在全美目前有上千件類似案例,這是消費者對抗孟山都的首次勝利。加州的46歲男子強生(DeWayne Johnson)過去在班尼西亞(Benicia)的一所學校擔任工友,2014年被診斷出非何傑金氏淋巴瘤(non-Hodgkins lymphoma),這是一種會影響白血球的癌症,他認爲是用了孟山都的除草劑,裡面的物質暴露到空氣中導致健康惡化。陪審團在10日裁決,認爲孟山都除草劑含有致癌物質卻未告知,屬於「惡意及壓榨行爲」。
判決書中顯示,陪審團認爲該公司應該要負起疏忽的責任,且應該要知道自家的產品是危險的。強生的律師溫斯納(Brent Wisner)表示,孟山都多年以來都在對抗科學,並且處處針對那些認爲除草劑產品會致癌的學者,但他們在法庭上提出了孟山都的內部文件作爲證據,內容顯示該公司幾十年來都知道「年年春」可能致癌。
▲控訴孟山都勝利的前工友強生。(圖/路透)
這個判決對強生來說無疑是一大勝利,這也是第一個控告孟山都成功的案例,溫斯納提到,這個結果就是在告訴孟山都,多年來對於「年年春」產品事實的欺瞞應該要結束了,並且應該優先考慮消費者的安全。目前在全美有上千件類似的案子,都是控告孟山都欺騙消費者,有觀察家認爲,強生的案例也許會對其他案子的判決造成影響。
判決結果出爐後,孟山都的副總裁帕提瑞吉(Scott Partridge)發表聲明提到,「年年春」的成分草甘膦(glyphosate)並不會致癌,也不是造成強生先生罹癌的原因,「我們會再度提出上訴,我們的產品有40年安全使用的歷史,而且會一直成爲農夫以及消費者重要、有效率又安全的工具,我們會繼續積極地捍衛這些產品。」
「年年春」在全球130個國家都有準許使用,其中包含臺灣,並且標榜能用在超過100種農作物上,但是在2015年,世界衛生組織旗下的國際癌症研究機構 (IARC)發佈了一份報告,內容指出,草甘膦「可能讓人類罹患癌症」,引起譁然,並先掀起消費者控告孟山都的風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