破蛋不能做液蛋 元旦起違規最重罰300萬元

元山蛋品有限公司去年被發現以沾有雞糞破殼、長蛆的問題蛋混製成液蛋。(食藥署提供)

我國去年爆發業者將破蛋、長蛆蛋回收製作成液販售事件,引發社會譁然。爲加強液蛋安全衛生管理,食藥署今公告2項新制,明定破殼蛋不能做液蛋、液蛋品名需加標「殺菌」或「未殺菌」等,違者可處3萬至300萬元的罰鍰。該新制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

去年6月,元山蛋品有限公司接受衛生單位抽檢時,發現沙門氏菌超標,事隔不久又遭民衆檢舉。衛生單位8月派員稽查發現,業者以沾有雞糞、破殼、長蛆蛋混製成液蛋,導致問題產品流入市面。去年嘉義也曾發生碩士生吃下遭沙門氏菌污染蛋汁製作的法國吐司,暴斃身亡的憾事

爲避免類似事件發生,食藥署依據《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訂定「液蛋衛生標準」及「液蛋產品標示規定」,並在5月底預告,今正式公告。

新制規定,破殼蛋不能用以製作液蛋,但若僅是蛋殼受損,蛋殼膜仍完整、無外在污垢黏附、內容物沒有泄漏的裂殼蛋,及完整無裂痕的蛋,則可使用。

另外,液蛋品名自明年起需如實標示「殺菌」或 「未殺菌」。其中,殺菌液蛋不得檢出沙門氏菌,未殺菌液蛋生菌數則需控制在106 CFU/g 以下,且需加註警語提醒消費者充分加熱。以往食藥署僅要求包裝液蛋標示原產地及有效日期,明年起,散裝液蛋也需遵守此規定。

食藥署提醒消費者,如需準備提拉米蘇沙拉等不需經過高溫處理的食物,必須選購殺菌後的液蛋,以免將微生物吃下肚;若準備蛋糕煎蛋等會經過加熱的食物,則可選用未殺菌液蛋。

食藥署食品組科長廖家鼎表示,液蛋管理新制將在明年1月1日上路,食藥署將派員不定期稽查、抽檢,若有業者違反衛生標準、未依規定標示,可處3萬至300萬元的罰鍰。

另一方面,用於製作咖啡奶油泡的笑氣一氧化二氮」,目前作爲食品原料管理,明年7月1日將轉列爲食品添加物。除了純度規範變嚴,未來包裝也需標示「限於食品製造或加工必需時使用」。屆時,違反食品添加物規定者,可處3萬至300萬元罰鍰,標示不實則可處4萬至400萬元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