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法官涉關說遭起訴 否認枉法裁判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高明哲,11年前承審時任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兒子的肇事逃逸案涉嫌接受關說,遭檢方依「枉法裁判罪」起訴。(林偉信攝)
前臺灣高等法院法官高明哲,11年前承審時任最高法院法官蕭仰歸兒子的肇事逃逸案涉嫌接受關說,遭檢方依「枉法裁判罪」起訴;臺北地方法院7日開庭,高辯稱沒有犯罪,當年因與陪席法官意見相同,才改判蕭的兒子無罪,並無違法。
65歲的高明哲在法庭上說,他沒有主觀及客觀犯意,他的律師指出,有沒有關說與枉法裁判無直接關聯性,況且蕭的肇事逃逸案,除了審判長高明哲外,陪席法官林洲富也贊成無罪,纔會在2比1的情況下,判決無罪。
律師說,改判無罪後,檢方也沒有上訴且在未上訴的理由中指出,無罪判決沒有違背法令的問題;況且高明哲也向主張判決有罪的受命法官高玉舜說,可以在評議後提出不同意見書,並無枉法裁判的情事。
律師也質疑,本案先前檢察官簽結2次、沒有起訴,如果認定高明哲有枉法裁判的情況,檢方是否一樣也有瑕疵,況且司法實務上根本沒有枉法裁判罪的前例可尋,基於刑法的謙仰精視,法官應作成無罪判決。庭末法官諭知候核辦。
本案是因蕭仰歸兒子蕭賢綸在2008年10月6日肇事逃逸,基隆地院判刑6月,可易科罰金,緩刑2年,捐款3萬元。蕭賢綸上訴高院後,由審判長高明哲、受命法官高玉舜、陪席法官林洲富組合議庭審理。蕭仰歸爲讓兒子能考取司法官,向高明哲關說,希望判兒子無罪。
檢方起訴指出,2010年1月5日高院開庭前後,高明哲多次向高玉舜表明很爲難,希望「給年輕人一個機會」,企圖改變心證,但高玉舜斷然拒絕,稱最多隻能撤銷捐款,高明哲仍強調,「要的不是這個啦,他要的是無罪判決」。
高明哲還向高玉舜說明,稱蕭仰歸曾在他最落魄時施以援手,這份恩情不能不還,兩人交情深厚,他也看着蕭子長大 ,希望取得諒解及認同。
高明哲收到高玉舜的上訴駁回判決後,仍未放棄,表示他也寫一份無罪判決,讓林洲富決定在哪篇判決簽名,高玉舜同意。因林洲富選了無罪判決,合議庭最終改判蕭子無罪確定。
此事後來在法官論壇曝光,高明哲遭彈劾、降職,檢方聲請再審獲裁準後,蕭賢綸撤回上訴,全案將維持一審判決,蕭賢綸涉肇事逃逸案無罪改爲6月徒刑、緩刑2年定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