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假缺課遭重罰數萬+無薪補課 東大附中音樂師氣炸!校方迴應了

▲請假缺課遭重罰現金數萬元還得無薪補課,一名東大附中音樂班莊姓音樂老師怒向訂出規則謝姓總監(紅圈者),發出律師函。(圖/記者瓊華攝)

記者遊瓊華/臺中報導

臺中東海大學附屬高中傳出音樂班對授課老師訂出不平等條款,老師只要請假、遲到或是學生轉班,授課老師都要被罰數千元到數萬元。一名莊姓女老師因固定參加職業樂團演出必須請假,從106年至今竟被罰了近10萬元,全部現金繳給訂出規則的謝姓總監,今年更誇張的是因有學生轉出絃樂隊,莊師竟得繳2萬多元罰款,事後發現學校會計單位都不知情,氣得謝姓總監發律師函,至於校方也發出書面聲明迴應。

莊師表示,106年下學期開始,謝姓總監訂出請假罰款規則,授課老師只要請假,無任何理由,都必須扣當天薪水全部,還得無薪補課,光是去年一整學年4場演出已經繳交4萬現金罰款給謝姓總監,再加上無薪補課22堂。莊師不滿地說,如果「補課」完畢,根本不應該還要被「罰款」;或是繳了罰款就不應該再補課,這條款完全不平等,而今年更扯,罰款金額竟然再拉高!

莊師表示,上臺表演原本就是音樂人所憧憬的事,能與數個世界級大師合作,每一次都是難能可貴的機會,自2016年開始的每一學期請假,都是爲了演出。

莊師指出,曾經詢問謝聰賜總監是否可以用匯款或是親自去學校處室繳交,但是謝要求一律以「現金」方式繳交給他且並無開立任何字據收據,也無法清楚解釋確切說明幾年來所有老師全部罰款的真正去向。

東大附中也提出書面聲明表示,有關報載國中部藝術才能課程絃樂樂團謝姓總監所訂的罰款規定一事,學校在數月前接獲兼任老師反映後得知此事,已請音樂總監與老師進行溝通協商,校方也會持續關注並提供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