邱毅爆違法兼差 民進黨出示蔡英文親筆信:去東吳教書

民進黨發言人阮昭雄、楊家俍召開記者會,公佈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英文親筆信,迴應前立委邱毅指控蔡在政大任教期間兼差的說法。(圖/記者張語羚攝,下同)

記者張語羚/臺北報導

國民黨立法院黨團29日再度召開記者會,前立委邱毅爆料,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民國73年擔任政大法律教授期間,非法兼差律師長達6年,直到76年系務會議進行調查,79年法治斌接任系主任認定兼差違反規定蔡才離開政大。對此,民進黨立委陳其邁29日出示蔡英文親筆信打臉邱毅,蔡是爲了轉任東吳法研所專任教授,才辭去政大教職

邱毅29日在記者會中指出,不管是教授或是副教授,都必須遵守《公務人員服務法》,蔡英文在民國73年到政大擔任副教授,期間還在外兼任「國際通商事務所」的律師並與一個名叫羅鬱倫的人當同事、之後更到「聯合法律事務」擔任合夥人

民進黨隨即在下午召開記者會,陳其邁當場出示兩張政大的文件資料說,澄清蔡英文是爲了去東吳大學法研所博士碩士班擔任專任教授,纔會辭去政大法律系的教職,「邱毅說蔡主席是調查中離職,根本就是烏龍爆料」。

對邱毅指稱蔡英文違反《公務人員服務法》,陳其邁說,在民國70 年的時空背景下,海外學人歸國或在大學任教的優秀教師,也常有在公、民營機構貢獻專業所長情形,這符合當時的法律規定,蔡英文的專長國際經貿法律,因此有國際性律師事務所邀請她擔任涉外經貿法律的諮詢顧問,並非邱毅所言,是擔任助理律師或是律師相關工作

陳其邁強調,當時的法律規定並不明確,教育部與銓敘部在適用上因見解不同,也提請大法官會議解釋,因此依據 81年大法官會議308號解釋文說明,大學教授若無兼任行政職,並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的規定,假如有兼行政職,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

陳其邁並指出,蔡英文在民國80年離開政大專任教職,轉任到東吳大學擔任教授,待此號解釋完成時,已無公立大學專任教師身份,既非公務員,當然就不適用公務員服務法;且蔡英文在東吳任教期間,也接任經濟部參與GATT跟WTO國際經濟組織研究規劃,就不再擔任相關諮詢顧問的工作,「很清楚的,蔡主席在民國73年到79年間,並非如邱毅所言是擔任律師,因此也就沒有違反律師法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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