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財評:雅詩蘭黛虛假宣傳,損人就是害己!

近日,雅詩蘭黛(上海)商貿有限公司因虛假宣傳罰款40萬元,涉及旗下兩款產品。這已不是雅詩蘭黛第一次因同類問題被罰。

作爲知名時尚美妝類品牌,雅詩蘭黛在全球各地擁有廣闊的市場。按理講,這樣的大品牌應該格外愛惜自身的“羽毛”,視消費者口碑生命全力維護品牌美譽度。而雅詩蘭黛卻一而再、再而三地犯同樣錯誤,爲何如此屢教不改?

正如有律師所言, “國際大牌屢屢違法,處罰標準過低恐怕是重要的外在因素現行處罰標準與虛假廣告獲益相比,難以對商家形成有效的經濟制約。”輿論普遍也是這樣認爲的。雅詩蘭黛公司2019財年全年盈利爲17.85億美元,很顯然,40萬元的罰款對其而言不過九牛一毛。相比店面租金明星代言費等,虛假廣告罰款幾可忽略不計,卻往往能憑藉名牌效應,在短時間內推動產品“大賣”。

但涉事企業也別真不把處罰當回事。事實上,除了上述處罰,廣告法還提到,發佈虛假廣告的,可責令廣告主在相應範圍內消除影響;對兩年內有三次以上違法行爲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將從重處理,可以吊銷營業執照。此外,當行政部門確認商家違法後,消費者還可據此提出民事索賠。

更值得一提的是,爲根治化妝品領域虛假宣傳這一“頑疾”,國家近年來屢屢出擊,嚴格廣告審批,加強廣告監測,屢開大額罰單。2020年6月新出臺的《化妝品監督管理條例》,分6章80條對化妝品生產經營活動及其監督管理予以規範。2021年4月公佈的《化妝品功效宣稱評價規範》明確要求,要逐步實現對化妝品的功效宣稱進行評價,並上傳產品功效宣稱依據的摘要。“組合拳”之下,一張法律、條例、規範,三者互爲補充的網絡正在合圍,爲化妝品行業發展指明瞭方向,也劃定了紅線。對虛假宣傳嚴管重罰已是大勢所趨,所以敬告那些執意“劍走偏鋒”的企業,莫要以身試法,玩火者必自焚。

近些年,各大國際化妝品巨頭皆在中國賺得“盆滿鉢滿”,所倚仗的無非是,借品牌優勢提升知名度、靠產品質量贏得可信度、憑消費者認可塑造美譽度。一個品牌成名不易,可一旦企業“恃寵而驕”,比如護膚品去宣傳本不具備的功能,誇大“祛斑美白”“奇蹟修復”等功效,就無異於自貶身份,與江湖郎中兜售“大力丸”無任何區別須知,企業每一次受罰,都在消耗可信度、美譽度等無形資產。長此以往,寒了粉絲的心,也就砸了自己的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