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人正視安樂死
▲比利時一對45歲同卵雙胞胎兄弟安樂死。圖爲示意照。(圖/翻拍自cafemom.com)
所謂好死即是平靜安穩、無牽無掛、沒有痛苦掙扎、沒有遺憾的結束這一生, 也就是善終、自然死、安樂死。這對每一個人的人生都是十分重要的事。
常見傳媒報導,某人病痛纏身經年,甚至神智不清滿身插管,仍然醫護照料掙扎求活,佩服表揚其求生意志之堅強,視之爲佳話美談,阿修伯對此一向不以爲然。這樣有如一具活標本的生命其實已經沒有生存的意義,姑且不論其白白消耗的醫療資源。
臺灣因車禍而陷入昏迷的少女王曉明昏迷40餘年,拖累其父母心力交瘁照顧她40餘年,直至其父母往生,真是人間慘劇,哪裡是什麼佳話美談。
我們華人臺人傳統觀念多是「好死不如賴活」。我這次突暴大腸癌惡疾,親朋好友聞訊,皆鼓勵吾樂觀奮鬥克服病魔好好活下去,其實我已活到臺灣人男子平均壽命77歲了。
當然,如果能克服病魔,再過幾年平安日子也是不錯。反之,如病痛不已飽受酷刑,就太沒意思了。真正愛護我的親朋好友,也應幫我搜尋探聽,何處可申請安樂死如何申請。這是十分嚴肅正經的事,不應忌諱逃避,應該坦然面對。
歐洲一些文明先進國家瑞士、荷蘭、比利時、盧森堡、美國的歐瑞岡州、華盛頓州、蒙他那州、佛蒙特州、德州(有條件限制)都已經實行了安樂死,應該再予擴大推廣。
安樂死是在意識清醒下,絕症病人的自主決定,醫師使用巴比妥酸鹽注入病人體內,使之深眠無痛而死,是尊嚴死是平和死,值得提倡。
不錯,安樂死也是一種自殺的方法。世界各大宗教幾乎都反對自殺,並恐嚇自殺者必受死後更大的無止境痛苦,這種說法值得思考討論修正。如果說王曉明及其父母都是要償還業罪必須受40餘年折磨,不可以安樂死提前結束痛苦,那就太殘忍了!
有人挹注心血苦心研究,發明了某種絕症的靈丹妙藥。如果其原料確實珍貴無比,製作又十分艱難,因此以天價上市,尚情有可原。雖然也是造福人羣但實際功德不大,僅極少數人受惠。萬一療效並不那麼神奇,則此發明有乘人之危斂財取利之嫌,病友們要小心,免被臨終詐騙。
我認爲安樂死是人類文明進化的指標,臺灣與大陸都應該正視實行,希望我能夠輕易享受到這項好康福利。
● 作者阿修伯,建國中學、臺大森林系畢業,現居紐約,自由撰稿人,長期鼓吹良性臺獨。本文言論不代表本報立場。論壇歡迎更多聲音與討論,文章請寄editor@ettoday.n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