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新冠疫情燒不停!東京新增555確診病例 擬適用防疫重點措施

日本新冠疫情再延燒。(圖/路透

文/中央社東京8日綜合外電報導

日本新冠肺炎疫情再度延燒,日本政府擬於明天召開對策本部會議,決定東京都沖繩縣京都府等處適用「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大阪府兵庫縣宮城縣內的6座城市,已於本月5 日起開始適用「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將實施至5月5 日止。期間要求餐廳提早到晚間8時打烊、不要使用卡拉OK設備;大型活動的人數上限爲5000人;推動遠距上班等。

日本產經新聞報導,東京都昨天新增2019冠狀病毒疾病(COVID-19,新冠肺炎)確診555例;上次東京都單日新增超過500例,是2個月前的2月6日。

▲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準備向中央政府申請適用「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圖/路透)

東京都知事小池百合子昨天表示,因疫情惡化,準備向中央政府申請適用「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

報導指出,若東京都今天提出申請,中央政府擬於明天決定適用;另外,對於疫情擴大的沖繩縣與京都府等處,日本政府也考量同時適用重點措施。

「防止蔓延等重點措施」是依據2月上路的特別措施法修正案而訂的新規定,由中央政府決定授權實施的都道府縣與期間,具體的對象地區防疫對策則由知事判斷。

知事可命令實施區域餐飲業者提早打烊、縮短營業時間,並可對不配合的業者開罰最高20萬日圓(約新臺幣5萬1500元)。

▲在日本,若業者不配合防疫,最高可罰30萬日圓。(圖/路透)

重點措施與日本政府過去實施的「緊急事態宣言」不同之處,在於緊急事態須達到日本政府防疫分科會訂定的最高警戒等級第4階段爆發性疫情擴大)纔可發佈,而重點措施只要在第3階段(確診者急增)時就可實施。

另外,緊急事態宣言的實施地區以都道府縣爲單位,重點措施則可由知事指定實施的市區町村兩者皆可要求業者縮短營業時間、提早打烊,但緊急宣言可要求業者停業,重點措施則不能要求停業。

業者不配合防疫時,緊急事態宣言下最高可罰30萬日圓,防止蔓延重點措施最高罰20萬日圓;提供配合業者的補助款,緊急事態最高每天6萬日圓,重點措施則可能低於6萬日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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