入境符3條件 確診隔離大鬆綁

行政院長蘇貞昌(左二)9日到立院備詢,立委關切帛琉「旅遊泡泡」何時成行?外交部長吳釗燮(左一)表示有結論會和大家報告。右爲衛福部長陳時中。(王英豪攝)

有鑑於近期有許多早已在國外感染的個案回國疫情指揮中心專家諮詢小組昨天決議,曾確診者未來入境,若持有2次PCR檢驗陰性證明,不鼓勵再做採檢,直接進入居家檢疫14天;另入境及自費檢者,2次PCR採檢Ct值大於34、無症狀抗體檢驗結果陽性,即可被認定爲無傳染力提前解除隔離,全面放寬確診認定標準

臺灣增1例境外移入

臺灣昨又新增一例案978的境外移入個案,該案是一名自宏都拉斯返臺的30多歲女性國人,PCR檢驗Ct值高達34,血清抗體IgM陰性,但IgG爲陽性,研判已在國外感染有段時日

案978是在去年5月至宏都拉斯工作,今年1月開始就有鼻塞症狀,1月6日曾在當地確診新冠肺炎,於住處隔離至2月19日,期間做過4次採檢,但結果都爲陰性。案978於2月21日返臺,住進防疫旅館,3月8日檢疫期滿因應工作需求自費採檢,再度確診。

莊人祥以本案爲例,將來若在國外曾被確診且無症狀,入境時只要提出2次的PCR陰性證明入境後就不會鼓勵進行採檢,但同樣需進行14天的居家檢疫,不過這項新規定尚未完成籤核,上路時間未定,因此仍然將案978列爲確診,同時匡列其密切接觸者。

雖然不鼓勵這類民衆進行篩檢,但若透過自費採檢篩出,仍然會通報爲確診病例,相關接觸者仍然會被匡列。莊人祥指出,但如果符合3大條件,包括2次PCR採檢Ct值大於34、確診個案無症狀、抗體檢驗結果爲陽性,即可被認定爲無傳染力提前解除隔離,同時個案的相關接觸者也得以解隔離。

越南+1臺灣移入個案

至於越南昨日發現1名臺灣移入個案,對臺灣再輸出確診個案,莊人祥對此說明,該個案出境臺灣、入境越南的時候,PCR檢測都是陰性,經調查個案在臺灣有2名同住家人,也有和親友餐敘,接下來會列爲接觸者採檢。

莊人祥指出,該個案在1月8日返臺,2月22日到越南,之前有先在臺灣的醫院進行檢測,爲陰性。個案2月22日入境越南檢測陰性,3月7日則檢出陽性,情況與上一例相當類似,在出境前和入境的時的結果都是陰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