陝西男子活埋79歲老母親 一審獲刑12年

(原標題:陝西靖邊檢察院提起公訴的“埋母案被告人一審獲刑十二年)

榆林檢察微信公號消息,2020年11月2日上午,靖邊縣人民法院公開庭審理被告人馬某寬涉嫌故意殺人罪一案。

靖邊縣人民檢察院指派檢察員楊柳出庭支持公訴,並依法履行法律監督職責。被告人馬某寬悔罪表現良好。靖邊縣人民法院當庭宣判:被告人馬某寬犯故意殺人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二年。被告人馬某寬當庭未表示是否提出上訴。當地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人士共31人旁聽了庭審。

【相關法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三十二條規定,故意殺人的,處死刑、無期徒刑或者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情節較輕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十三條規定,已經着手實行犯罪,由於犯罪分子意志以外的原因而未得逞的,是犯罪未遂。對於未遂犯,可以比照既遂犯從輕或者減輕處罰。

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檢察院關於常見犯罪的量刑指導意見(試行)》規定,對於未遂犯,綜合考慮犯罪行爲的實行程度、造成損害的大小、犯罪未得逞的原因等情況,可以比照既遂犯減少基準刑的50%以下。

此前報道

5月6日,網上一段營救老人視頻引發關注。視頻中,多名男士從兩米多深的土坑中,拉出一位老人。網傳消息稱,這系陝西靖邊一男子活埋母親

村民描述活埋癱瘓母親男子:內向不愛說話,靠幹苦力活賺錢(來源:~)

5月6日18時30分許,平安靖邊官方賬號發佈了案情通報,稱5月5日,靖邊縣公安局偵破一起故意殺人案,併成功營救被害人。2020年5月5日上午9時許,張某到我局新莊派出所報警稱:2020年5月2日晚上其丈夫馬某(58歲)將婆婆王某(馬某母親,79歲)用手推車拉出去後,至今未歸。

接警後,靖邊縣公安局新莊派出所、刑偵大隊迅速展開調查,並將嫌疑人馬某傳喚到案突擊審訊。據馬某交代:其將癱瘓在牀的母親王某埋至靖邊縣城南萬畝林一處廢棄墓坑內。確認地點後,民警立即對該墓坑進行挖掘,中途聽見有隱約的呼救聲,經民警全力挖掘,成功將墓坑內仍有生命體徵受害人王某救出,並立即送醫院進行救治。

目前,受害人王某生命體徵平穩,犯罪嫌疑人馬某因涉嫌故意殺人罪已被我局依法刑事拘留,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據當地媒體報道,這起案件中,有幾處細節令人髮指。

一是嫌疑人馬某寬將其母從家中帶走後,曾對妻子謊稱將母親送至親戚家。“5月2日20時許,嫌疑人馬某寬把母親用人力車拉走後,5月3日凌晨2時許,回到家中告訴妻子張某梅說自己將母親送到靖邊縣新車站,僱傭了一輛麪包車送往甘肅省慶城縣親戚家中。”

二是當家人趕至車站尋找老人未果時,嫌疑人馬某寬離開家人的視線,獨自一人出走失聯,這無疑拖延了營救老人的寶貴時間。幸而接警後,新莊派出所民警立即安排警力對馬某寬和王某芳進行尋找,同時到靖邊縣公安局指揮中心調取相關監控,查找馬某寬和王某芳的活動軌跡等線索。

三是直到接近3天后,嫌疑人馬某寬被民警找到進行詢問時,仍然堅稱將母親送至親戚家。經民警進一步調查發現王某芳未到慶城縣的親戚家中。後民警將馬某寬帶回所內進一步進行調查,在詢問期間馬某寬言辭閃爍,神色慌張,回答問題前後矛盾,辦案民警發現馬某寬有重大隱情

在民警強大的思想攻勢下,馬某寬才最終交代:2020年5月2日20時許,自己將母親王某芳用人力車拉到靖邊縣萬畝林某處,見四處無人後,就找了一個廢棄墓坑將母親王某芳倒進去用土埋了。警方瞭解這一情況後高度重視,立即趕到現場對被埋者王某芳展開救援工作。

四是嫌疑人作案手段極其殘忍。嫌疑人將老人運至縣城河東萬畝林一個廢棄的墓穴內,並用黃土封住,但沒有用腳踩瓷實,老人在暗無天日的墓穴內度過了幾天,救出時有些頭腦不清,可能是缺氧了。

據瞭解,老人目前病情穩定,但還在接受治療。

“案件本身不復雜,主要是嫌疑人泯滅人性,有違道德倫理,讓人難以接受。”靖邊縣副縣長、公安局局長楊利軍5月6日下午對記者表示,此案是老人的兒媳婦報的警,涉案嫌疑人是老人的兒子。好在營救得及時,挽回一條生命。

當地警方表示,老人本是靖邊人,但第二任丈夫是甘肅的,戶籍遷過去了,後來又回靖邊居住。涉事嫌疑人是老人的大兒子,此前老人和二兒子居住,但二兒子去年生病無力照顧,轉由大兒子照顧。可能是照顧得嫌煩了,就做出這樣的壞事,老人的兒媳婦回家找不到老人報的警,嫌疑人平時在縣城打工居住,農忙回老家務農。

男子活埋79歲母親獲刑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