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省23條措施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

山西省政府近日同意《促進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的具體舉措》實施。山西省通過23條措施促進創新鏈、產業鏈、資金鍊、人才鏈有機融合,支持創業投資做大做強,逐步建成全國具有較強創業投資集聚能力、創新技術策源能力、轉型發展帶動能力的創業投資高質量發展新高地。

培育多元化創業投資主體。允許並鼓勵行業骨幹企業、企事業性質的科研機構、創新創業平臺機構等利用自有技術、自有資金、橫向科研項目結餘經費或經授權利用財政資金,以“獨資”或“參股”方式參與創業投資,所形成的國有股權納入單列管理範圍。吸引知名創業投資機構入駐,通過政策優惠和產業優勢的疊加效應,吸引全國知名創投機構總部或分支機構在山西省落戶或與本地創投機構合作設立分支機構。

鼓勵長期資金向創業投資,培育壯大耐心資本。保險機構按照市場化原則做好對山西省創業投資基金的投資,保險資金投資創業投資基金穿透後底層資產爲戰略性新興產業未上市公司股權的,底層資產風險因子適用保險公司償付能力監管規則相關要求。鼓勵符合條件的創業投資機構發行科創公司債券和科創票據等進行融資,增強創業投資機構籌集長期穩定資金的能力。

加強創業投資政府引導,建立“一月一鏈”等常態化投融資對接機制。發揮創新創業服務中心、山西股權交易中心等科技金融服務機構作用,開展科技成果路演、專精特新中小企業“一月一鏈”等活動,推動科技型企業、專精特新中小企業、農村實用人才帶頭人培訓項目、鄉村產業振興帶頭人培育“頭雁”項目以及吸納就業人數多、穩崗效果好且用工規範的企業和項目與創業投資機構對接,滿足企業融資需求。(何寶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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