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10點檔》妙齡女慘遭輪姦焚屍 3男竟因「可教化」逃過死刑

新竹縣東鎮在2015年5月17日時,1名14歲國二少女慘遭兇嫌林春雄等人先奸焚屍。(中時資料庫)

新竹縣竹東鎮在2015年5月17日時,發生一起14歲國二少女慘遭先奸後焚屍的重大刑案。此案件導火線,主要爲少女在網咖與1名11歲的謝姓女童發生口角,謝姓女童心有不甘,因此烙來自己的乾爸媽林春雄和曉雲,來爲自己出一口氣,少女先是被謝姓女童騙出網咖後,立即被林春雄7人合力帶到竹東鎮大同國小步道旁毒打一頓,隨後帶到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由其中3名男性輪流強暴,再將少女進行焚屍。破案關鍵在於謝姓女童因報仇雪恨後,在隔天的晚上向1名少年炫耀殺了少女,才讓整起慘忍案情曝光全案因不符合國際公約的「情節最重大之罪」,無法判處5人死刑,最終以強制性交而殺害被害人罪名,將林春雄5人(林春雄、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判處無期徒刑。

主嫌林春雄(前中)竟聚衆邱姓國二少女毆打及焚屍。(中時資料庫)

邱姓少女本身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據學校老師的說法,少女的個性極爲溫和善良,她平常也喜愛到網咖上臉書消磨時間,不料喜愛到網咖的這項休閒活動,卻是造成她被姦殺的原因。案發當時,少女因和1名11歲的謝姓女童在網咖發生口角,謝姓女童因心有不甘,直接打電話給林春雄訴苦,林春雄立即烙人前往謝姓女童所說的網咖,謝姓女童先是拐騙少女出網咖,隨後林春雄聯同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將少女帶至東鎮大同國小步道旁毒打一頓,謝姓女童還趁機發泄狂毆打少女,隨後再帶往更人煙稀少地方河濱公園竹林大橋下,先是使用硬石頭狂打,還恐嚇威脅少女說出:「現在有2個選擇讓你選,1個是被我們殺死,還有一個則是被我們輪流強暴」。

主嫌林春雄曾威脅少女:「現在有2個選擇讓你選,1個是被我們殺死,另一個是被我們輪流強暴」。(中時資料庫)

少女因想活命,不得已只能失身被3位禽獸男性輪流硬上,林春雄黃曉雲還不斷惡言相向,完事後將少女丟在原地所有人竟還開心的跑去歡唱,過沒多久其中2人(陳哲儒、古志強)返回案發現場,驚見少女已經斷氣身亡,隨後聯繫其他人前來,並將少女的臉部毀容,隔日再買汽油將少女焚屍。

少女慘遭輪暴焚屍後,謝姓女童在隔天的晚上8點,對着1位工地少年大肆炫耀,還不經意的將整個殺害過程告訴他,少年驚覺有異立即告訴自己親人,這名親人尋着自己姪子的話,嘗試在少女被焚屍的地方尋找屍體未果,他馬上告知少女所讀的學校,學校聽後立即報警處理,警方檢調小組事後果真在竹林大橋下發現少女屍體,並將其犯案7人逮捕歸案。

2019年12月24日,林春雄、黃曉雲、陳哲儒、古志強、何文軒等5人,經由臺大醫院精神鑑定結果,認定5人仍有「可再教化」的可能性,並且法官認爲5人所犯下的罪,屬於殺人不確定故意,並不完全符合國際公約所指的「情節最重大之罪」,因此不能被判處死刑,然而5人因對逼迫少女進行強制性性交殺害罪名,和針對造成少女的痛苦和恐懼程度來看,並不能被歸類正常人,因此裁定5人均爲無期徒刑,致於同夥的2名9歲和11歲少女,則交由少年法庭審理定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