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論-政府組織改造的未竟之業
行政院院會25日通過蔡總統第二任期內的首波政院組改方案,包括增設數位發展部,科技部改製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以及成立國防部後備動員署。行政院表示,新的組改方案在經院會通過後,將送立法院審議,目標是在今年底就能走完立法程序。而執政黨的立院黨團幹事長劉世芳也如響斯應的表示,行政院推動組改有其必要性,一俟草案送到立法院後,黨團將列爲優先法案,力拚在本會期就能完成三讀。
有關這一波的政院組織改造案,最受各界矚目的,自然就是有關數位發展部的增設。依照政院版的規劃,數發部將整幷包括通訊傳播委員會(NCC)的通訊傳播產業與輔導業務,以及交通部郵電司、經濟部工業局部分業務及國發會資管處,另外行政院直屬的資安處也將一併提升爲資通安全署,並將另成立新的行政法人「資通安全研究院」。亦即將通訊、資訊、資通安全、網路及傳播等五大業務,整合爲一新部會。行政院並強調,如此一來將可統一事權,整體規劃數位發展並整合相關資源,扮演國家數位發展領航者角色,以統籌產業、政府、社會與國民生活數位轉型的基礎工程及環境整備,並協助各機關落實數位治理。
數位發展部的設置,雖然是因應網路數位新時代的來臨,有必要增設新的專責主管部會,以確保國家資通安全,促進數位經濟發展,並加速國家數位轉型。但這些相關的業務,其實原本已經分別由五個不同的部會負責監管,因此送請立法院審議立法的,自然不只是單一的一個「數位發展部組織條例草案」,同時也必須把行政院、通傳會、交通部、經濟部、國發會等院、部、會之組織條例修正草案一併送審,因此算是牽涉廣遠的立法、修法工程。再加上未來數發部成立的重要職責「確保國家資通安全」,在立法院審議階段,難免會引發在野黨的質疑及社會大衆的關切,擔心是否會成爲箝制乃至打壓資訊自由流通的政策工具。因此,立法院是否能夠快速順利的於本會期內完成相關立法程序固然存有變數,而如何同時兼顧立法的時效與品質之周延,無疑纔是更值得正視的課題。
其次,有關將科技部改製爲國家科學及技術委員會,行政院雖然強調其目的乃在於「強化國家科技發展的整體規劃」。但衆所周知,科技部的前身國科會,原先設置的政策目標本來也就是要強化國家科技發展的整體規劃,並且促成各地科學園區的有效運作,卻在七年多前予以改製爲「科技部」。當時所持的理由是認爲國科會委員會組織型態的特性,雖然有利於跨部會之間的協調溝通,但在執行與貫徹的績效上卻不如「部」組織樣態的便於一條鞭執行貫徹。不料從國科會改製爲科技部至今不過七年多,卻又要改回原來的委員會組織型態,不只科技部內的各級員工對未來改回委員會後有何變化與分工幾乎是一頭霧水,也難免會引發外界質疑,整個行政體系如果不改本位主義的作風,則即使將科技部改爲科技會,但想要打通不同部會本位主義的任督二脈恐非易事。而新成立的數發部強調要加速數位轉型,在缺乏跨部會協調機制下,恐怕也將陷入緣木求魚的困境了!
至於規劃在國防部之下增設後備動員署,立法院國民黨團總召費鴻泰已經在第一時間指出,國防部現行組織架構本來就已有後備司令部的設置,因而質疑新增設後備動員署的必要性?而在外界看來,此舉其實根本是疊牀架屋,尤其在軍政體系,政出多門更是貫徹指揮調度的大忌!
這一波政院組改所涉及的課題,除了前面的分析之外,另外一個課題,同樣值得行政當局正視。事實上,有關行政院組織再造方案,從俞國華擔任院長時期即已啓動,但迄今逾三十年卻尚未搞定。最具代表性的就是在99年完成的行政院組織法修正,已明列應配合環境資源部的設置,將包括內政部、交通部、經濟部、農委會、公共工程委員會、原委會及環保署等部會進行組織調整。但是從101年新的行政院組織法實施迄今,仍明列以上七部會尚未完成組改。這種組改方案與實際立法修法之間的落差現象,已經存在了近十年,但歷任閣揆卻視若無睹!於今,如果數發部順利完成立法程序,配套的交通部自然也要配合修改組織法,但是卻可能仍保留交通部的名稱。則未來再配合環境資源部的設立,交通部豈不是還要再次修法,並改名爲交通及建設部,同樣的經濟部也將二度修法才能改爲經濟及能源部。如此頻繁而缺乏章法的組織改造修法工程,其實正好凸顯行政當局對於建立法制的不經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