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索工程分包利益 嘉義義竹1課長起訴

義竹鄉曾姓建設課長涉向綠能廠商索取工程分包不法利益, 嘉檢起訴批妨害綠能。記者魯永明/翻攝

檢察官江炳勳指揮嘉縣調查站偵辦義竹鄉公所曾姓課長涉犯貪污治罪條例案件,7月2日搜索扣押證物,聲押曾姓課長獲准。檢方說,曾姓課長負責辦理農業用地作農用設施容許使用案件勘查,建造執照及使用執照審查作業等業務,是法定職務公務員,去年11月,查知某綠能廠商統包商,在龍蛟村開發施作漁電共生工程,未取得農業設施容許使用及開工許可前,違反區域計劃法非都市土地使用管制規定,進行整地、打樁等違法行爲。

檢方指出,曾姓課長未啓動勘查,並向主管機關查報,先後於去年12月7日至今年1月1日間,數次與廠商相約喝咖啡,向廠商表示「可依法辦理,也可以給予方便」,涉勒索廠商將工程分包給他指定的人施作,獲取不法利益。

案情經義竹鄉代表質問曾姓課長爲何要求分包利益露餡,曾姓課長擔心東窗事發,隨即通報縣府、經濟部能源署,才由縣府對綠能業者裁處6萬元罰鍰,限期改善,能源署也以違反電業法爲由,對綠能業者裁罰100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