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宣佈取消普通住房標準 “豪宅稅”退出歷史舞臺
本報記者 陳婷 趙毅 深圳報道
繼上海、北京之後,深圳跟進取消普通住房標準。
《中國經營報》記者獲悉,11月19日晚,深圳市住房和建設局、深圳市財政局、國家稅務總局深圳市稅務局三部門聯合發佈《關於取消普通住房標準有關事項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宣佈取消深圳市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標準;對個人銷售住房涉及的增值稅、個人購買住房涉及的契稅,按照《關於促進房地產市場平穩健康發展有關稅收政策的公告》(以下簡稱《公告》)有關規定執行。《通知》自2024年12月1日起施行。
也就是說,《通知》施行後,深圳市個人將購買滿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一律免徵增值稅,不再區分普通住房和非普通住房。同時,依據《通知》,原非普通住房的個稅覈定徵收率從1.5%降至1%,深圳市個人購房契稅優惠政策與全國統一。
樂有家研究中心認爲,《通知》的出臺,意味着深圳存續20年的“豪宅稅”正式退出歷史舞臺。中指研究院政策研究總監陳文靜對記者表示,當前上海、北京、深圳已先後取消普通住房標準,預計廣州亦將加速落地相關政策,進一步降低購房成本,促進購房需求釋放。
降低交易成本
《通知》顯示,新政出臺的背景是爲貫徹落實國家工作部署,更好滿足居民剛性住房需求和多樣化改善性住房需求。
11月12日,財政部、稅務總局、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聯合發佈《公告》,對住房交易契稅政策以及有關城市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後相關土地增值稅、增值稅政策作出規定。其中指出,北京、上海、廣州和深圳,凡取消普通住宅和非普通住宅標準的,取消後與全國其他地區適用統一的個人銷售住房增值稅政策,對該城市個人將購買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免徵增值稅。個人將購買不足2年的住房對外銷售的,按照5%的徵收率全額繳納增值稅。
契稅方面,根據《公告》,對個人購買家庭唯一住房(家庭成員範圍包括購房人、配偶以及未成年子女,下同),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1.5%的稅率徵收契稅。對個人購買家庭第二套住房,面積爲140平方米及以下的,減按1%的稅率徵收契稅;面積爲140平方米以上的,減按2%的稅率徵收契稅。
11月18日,上海、北京先後發佈取消普通住房標準的通知。11月19日,深圳跟進宣佈取消。
在此次新政出臺前,深圳市普通住宅標準包括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含)以上;單套住房套內建築面積120(含)平方米以下或者單套住房建築面積144(含)平方米以下。只要不符合上述兩者中的任一條件,均屬於非普通住宅。此類房產此前即使購買滿2年也無法享受增值稅免徵優惠,增值稅爲5%,且此類房產所繳的個稅覈定徵收率比普通住宅高,因此被稱爲“豪宅稅”。
稅費徵收標準不再界定是否爲普通住宅後,此前非普通住宅涉及的增值稅、個稅等相關稅費將會有變化。樂有家研究中心測算,以深圳市一套購買滿2年、過戶價爲1500萬元的二手住宅(小區建築容積率在1.0以下,建築面積≤140平方米,買方家庭在深圳購買首套房)爲例,《通知》施行後,該套住房對外銷售可節省稅費合計約66.64萬元。
有望託舉樓市
“取消普通住宅標準爲一線城市市場持續修復提供進一步支撐,短期市場活躍度有望繼續好轉,也將助力全國市場‘止跌回穩’。”陳文靜表示。
克而瑞提供的數據顯示,進入10月,深圳樓市活躍度明顯提升,新房市場網籤成交量創下近35個月以來新高,共成交約54.46萬平方米,環比增長127.22%,同比增長79.42%,成交均價約57295元/平方米,環比下降1.65%,同比下降9.17%。
11月,深圳新房市場依然火熱。克而瑞監測,從近8周(9月23日—11月17日)深圳全市普通住宅預售成交數據來看,總成交面積從國慶假期後連續5周保持增長,11月11日—17日的成交面積雖有小幅回落但仍處於高位,達19.43萬平方米,已超過9月新房成交面積。與新房市場相比,深圳二手房市場整體表現相對平穩,近6周(10月7日—11月17日)每週錄得量在2000套左右,11月11日—17日共錄得1959套,環比下降12.5%。克而瑞指出,這是市場短期內出現的波動調整,主要是由於市場前期積累需求的集中釋放以及高性價比樓盤的大量消耗所導致。
廣東省城規院住房政策研究中心首席研究員李宇嘉認爲,《通知》的出臺有助於促進改善型住房需求的釋放。業主掛牌和換房的積極性將有所提升,同時促進剛需釋放,有利於促進剛需和改善型需求的循環。對開發商來說,一方面,減稅政策降低了購房成本,鼓勵改善型需求,從而促進開發商打造高品質產品。另一方面,取消包括普通住宅、非普通住宅及大小戶型等各種限制,把產品打造權給到開發商,有助於讓更市場化的供給來適配需求。
(編輯:趙毅 審覈:童海華 校對:翟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