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三姨KTV殺警案」逆轉! 死囚鄭性澤改判無罪
▲鄭性澤被控殺警案,臺中高分院26日逆轉改判無罪。(圖/翻攝中天新聞)
臺中市豐原區(原臺中縣)15年前發生在「十三姨KTV殺警案」,嫌犯鄭性澤從一審至更二審4次被判死刑,臺中高等地方法院檢察署去年主動替他發聲求平反,臺中高分院認定全案有多項疑點,26日判鄭無罪。
本案發生在2002年1月5日,當時鄭性澤與羅武雄等一行人在KTV內飲酒作樂,而羅是當地角頭,竟在包廂內開槍,豐原警分局刑警蘇憲丕與2名同事獲報後到場,雙方發生槍戰。
在槍戰發生前半段,羅武雄已經遭警方擊斃,而鄭性澤小腿中彈,警方當時主張,鄭中彈後拿羅的手槍朝蘇姓員警開槍致死後,又把槍放在羅武雄的身邊回到原本的座位。
不過事後在手槍上卻沒發現鄭的指紋,相關的彈道、彈殼、傷口的報告都沒有提出,檢方偵訊時鄭坦承員警是他開槍所殺,臺中地院開庭審理時卻又翻供表示遭刑求,2002年11月18日臺中地院一審判他死刑。
在2002年至2006年間,鄭性澤已經被判過4次死刑,2006年,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定讞;2014年,監察院提出鄭性澤的調查報告,認爲偵辦過程有重大瑕疵,要求法務部轉請最高檢察署提出非常上訴以及再審。
2016年3月18日,臺中高分檢提出5項事證向臺中高分院申請再審,認定鄭應受無罪判決,5月2日臺中高分院裁定,再審鄭性澤持槍、殺人罪另針對殺人未遂再行調查審理,並限制鄭性澤出境、出海由臺中高分檢開立釋票候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