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麼法律!」里長參選人亂插旗 屋主移除竟被法辦

警方查出王姓女子騎乘機車到達現場競選旗幟等拔除帶走。(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林悅/臺南報導

臺南市警一分局,9月28日上午受理臺南市東區東里里長報案稱,其設置東和路私人停車場之選舉旗幟遭不詳人士拔除,警方查出系王姓女子因不滿黃里長將旗幟插在其承租處,認爲權益受損而拔除丟棄。

市警一分局指出受理黃姓里長報案後,立即由東寧派出所、偵查隊派員調閱周遭監視器、現場勘查採證,調查發現該旗幟原本插在東和路一處私人停車場圍牆柱子上,1名女性騎乘機車到達現場,第1次將旗幟布條拔除、旗杆則留在現場;第2次則是將旗幟連同旗杆拔除帶走。

經請被害人指認監視器影像,指認系其鄰居王女所爲,一分局於28日下午通知王女到案說明,王女表示和黃里長爲鄰居,見到黃里長之參選旗幟插在她所承租的地方牆上,認爲權益受損,所以纔會將旗幟拔除,並於破壞當日丟在垃圾車載走。全案將依刑法毀損等罪嫌移送臺南地檢署偵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