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實質投資退稅 中區稅局已覈定

臺商投資示意圖。(圖/林昱均)

財政部中區稅局表示,「境外資金匯回管理運用課稅條例」匯回資金向經濟部申請覈准實質投資,經完成投資計劃,取得經濟部核發完成證明,可向稽徵機關申請退還半數稅款,中區國稅局已在今年3月完成核定全國首件實質投資退稅案件

中區國稅局說明,申請適用境外資金專法並匯回資金之申請人多數會向經濟部申請覈准直接或間接實質投資計劃,之前已有營利事業覈定退稅,本次是全國首件個人覈定退稅案件,且陸續有申請人(不論個人或營利事業)完成投資計劃而獲經濟部核發完成證明,該局提醒申請退稅須於取得完成證明之日起算6個月內提出,申請時請備齊退稅申請書(含申請退稅金額計算表)、經濟部核發之完成證明及境外資金匯回扣繳憑單備查聯。

無法親自申請者,中區國稅局指出,可委託他人辦理,並須檢附授權書正本及代理人身分證明文件影本。另備查聯繫由受理銀行規定向稽徵機關申報扣繳時,同時填發給申請人收執,未收到該備查聯者,可向受理銀行索取。

該局進一步提醒,境外資金專法申請期限至2021年8月14日截止,剩不到幾個月,爲享有適用優惠稅率,有意申請者應把握時機提出申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