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會官派釋憲 大法官不受理

農田水利會長改官派國民黨立委聲請釋憲,但司法院大法官不受理。(本報資料照片

近年藍委聲請釋憲受挫表

農田水利會長改官派爭議,國民黨立委林爲洲等38人主張《農田水利會組織通則第40條》強奪民產,上月7日聲請釋憲,但司法院大法官認爲,聲請人非當年審查法案的立委,且沒先提法律修正案,不到2個月,即「火速決議不受理。林表示,無法接受。

林爲洲指出,提釋憲是修法內容違憲之虞,大法官卻以程序問題當不受理的理由,兩邊對法律見解落差很大。他說,上屆是母法,這屆是子法,等整套法案都通過才提釋憲,這是爲何上屆沒提的理由,如今卻成不受理的理由,他們無法接受。

轟不看內容 找程序毛病

2018年1月31日總統公佈,停止辦理農田水利會的會務委員及會長選舉,各會第4屆會務委員及會長任期到今年9月30日;水利會改爲公務機關,會長官派。

林爲洲等人主張,該規定剝奪水利會員選舉權被選舉權,侵害自治團體自治權,違反憲法主權在民民主基本原則法人自治原則,也侵害集會結社自由權,讓會員無法有效監督護水利會財產,有違憲之虞。

大法官審查認爲,立院是最高立法機關,有議決法律制定或修正案的職權,應自行審定符合憲法意旨條文,法律有違憲疑義,應自行提修正案,確定修法未成,才能提釋憲。

嘉南自救會 提行政訴訟

大法官指出,林爲洲等人不是通過這項法案的該屆立委,後來也沒提憲法所賦予的修法權限,不是「修法未果」,受理1個多月後,上週五決議不受理。

林爲洲質疑,大法官一直拿程序拒絕受理,但提釋憲目的,是希望大法官能對立院通過的法律有違憲疑慮部分解釋。大法官不看內容,卻拿程序找毛病。若將來通過箝制人民自由,明顯違憲的案子,大法官還要糾結程序問題?

此外,反消滅水利會、護水護產農民嘉南自救會,今天將代表300多名水利會員,向臺北高等行政法院提行政訴訟,聲請定暫時狀態處分,多位無黨籍、國民黨籍臺南市議員聲援,痛批政府違法亂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