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個真實的歷史事件,改變了社會

你所享受的每一點點便利,都是別人冒着生命危險抗爭的結果,記住他們,勇於發聲! 社會的進步就是靠這樣較勁的人。不要嘲笑比自己勇敢的人!

——摘自網絡

今天的文章被槍斃了,沒有什麼想說的,整理了四個真實發生的故事,大夥看看就好。

1980年代發生在義烏的故事

1980年,一個叫馮愛倩的婦女迫於生計,偷偷地在當地縣城擺攤,貨物屢屢被沒收。

1982年5月,她終於鼓起勇氣去了當地縣委,跟新來的縣委書記謝高華討要說法。倆人爭論了一下午,最後謝高華點頭允許馮愛倩在縣城擺攤。

當年8月,當地縣委縣政府決定,允許農民經商、允許從事長途販運、允許開放城鄉市場、允許多渠道競爭。

當時誰也沒想到這個政策會對這個當時貧窮的縣城產生什麼樣的變化,但是這個政策卻讓這個縣城在未來的四十多年裡逐漸影響了中國乃至全世界的經濟。這個故事發生地叫做——義烏。

1998年的一場官司

1998年10月6日,河南一位名叫葛瑞的農民,在鄭州火車站被收取了3角錢的公廁費。

他於1998年10月29日一紙訴狀將鄭州鐵路局告上法庭,葛瑞一審被判敗訴。

另外一個名叫李小虎的律師因經常出差,每次在火車站都是支付5角錢費用。於是,李小虎律師直接把當時還是部委的鐵道部告上法庭。理由和葛瑞的如出一轍,火車站候車,上廁所收費。

最終李小虎律師勝訴了。

李小虎律師勝訴後,鄭州中院二審判決葛瑞勝訴。

2003年的廣州收容所

2003年3月17日晚,27歲的武漢青年孫志剛因爲沒有攜帶任何證件,在廣州市天河區黃村大街被派出所民警帶回詢問,隨後被錯誤作爲“三無”人員送至天河區公安分局收容待遣所,後轉送廣州市收容遣送中轉站。

18日,孫志剛稱有病被送往廣州市衛生部門負責的收容人員救治站診治。20日凌晨,孫志剛遭同病房的8名被收治人員兩度輪番毆打,孫因大面積軟組織損傷致創傷性休克死亡。

此事經媒體報道後,在全國引起強烈反響。

經法院審理,涉嫌故意毆打孫志剛致死的12名被告及在孫志剛被收容過程中涉嫌瀆職犯罪的6名被告,分別被判處死刑及有期徒刑,對此案負有責任的公安、衛生、民政等部門的負責人及有關人員20多人受到了黨紀、政紀處分。

6月20日,國務院公佈施行《城市生活無着的流浪乞討人員救助管理辦法》。8月1日起,新辦法正式施行,1992年國務院發佈的《城市流浪乞討人員收容遣送辦法》同時廢止。

1999年江西豐城事件

故事發生在1999年的江西豐城。

1998年的8月,江西豐城一位周姓農民,自費整理了當時國家有關減輕農民負擔的文件,並將其發散到每一個人的手裡,鼓勵農民爭取自己的利益,抵制一些不合理費用。當時的鄉政府得知之後,將周抓到所謂的學習站進行改造學習。兩天後,周姓農民死亡。

得知消息的周氏家屬糾結了50多人鬧到了鄉政府的門口討要說法,當時的鄉政府把人強行驅離。

很快,這件事迅速在相鄰鄉鎮發酵。無數萬農民來到鄉政府,由於情緒失控,把鄉長和一名鄉幹部從二樓扔下,隨後將兩人活埋,並把前來調解的派出所所長和一名民警當場打死。

不久之後,全國停止了用強制手段徵收農業稅。

2000年3月2日,我國發布了關於進行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的通知,並且正式在江西開始農村稅費改革的試點。

2003年後,國務院再次發表通知,全面推進農村稅費改革試點工作並在全國推廣開來。

2005年上半年,中國的22個省市已經免徵農業稅,2005年底有28個省,大部分的縣和市都全面免徵了農業稅。

2006年1月1日,中國徹底廢止了《農業稅條例》,從此農業稅正式成爲歷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