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國法院禁武力驅散 維安指揮中心改鎖定個人
泰國法院在經歷造成5人喪生的血腥衝突後,裁定政府不得使用武力強行驅散示威羣衆。維安指揮中心20日表示將調整作法,改將目標鎖定在個別的抗議人士,但也要求法庭釐清,警方是否能逮捕武裝人士。
看守勞工部長差林(Chalerm Yubamrung)兼任維持和平秩序中心主任表示,法庭應釐清警方是否可以逮捕被通緝人士以及那些藏有武器、持有步槍、佔領內政部偷走貴重物品的人。
差林表示,警方想知道,抗議領袖蘇德(Suthep Thaugsuban)領軍封鎖總理府、闖入政府大樓,算不算和平無武裝的活動?警方是否可以進行逮捕?
差林(說,如果法庭說不同意上述作法,「我們就不必做事了,因爲我們必須遵守法庭命令」,「法庭若判決佔領維安中心沒有錯,我就把中心交給蘇德,因爲警察害怕採取行動,擔心違反法庭命令」。媒體詢問警方是否會被控失職,差林說,警方沒做錯什麼,他們只是遵守法院命令。
國家安全委員會秘書長巴拉多恩(Paradorn Pattanatabut)則說,維安中心會遵守法院命令,不會驅離反政府羣衆,但將鎖定個別的抗議人士以及那些公然犯罪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