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爐碴案 監院彈劾案未通過

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針對學甲爐碴案,提案彈劾臺南市長黃偉哲,彈劾審查委員會在2月6日進行,投票結果5票同意、7票不同意,彈劾案並未通過。本報系資料照

監察院前年5月針對臺南學甲爐碴案通過糾正臺南市政府後,監察委員林國明、王麗珍近期再提案,對臺南市長黃偉哲、臺南市政府環境保局前局長謝世傑,兩人在該案疏漏與後續督導不力提出彈劾;不過,彈劾案未通過。

彈劾審查委員會2月6日進行,投票結果5票同意、7票不同意,彈劾案並未通過。據悉,提案監委對此結果並未提出異議,未再發起第二次彈劾,全案結果底定。

林國明前年5月提案糾正臺南市政府,當時調查報告指出,臺南市學甲區農業用地及工業用地遭明祥馨公司填埋大量爐碴案件,行爲時間依航照圖研判介於2011年至2016年、2018年間;但臺南市政府自2011年核發明祥馨公司再利用機構許可後,怠於稽查監督其合法運作,導致學甲區土地遭填埋大量爐碴,甚至於2019年接獲陳情檢舉,竟誤植案件年分,導致裁處權罹於時效。

調查報告點名,爐碴非法棄置及濫用問題以臺南市最爲嚴重,且爐碴案發生後,臺南市政府仍稱「事業廢棄物再利用管理辦法自2002年迄今修法次數約有16次之多,因法規一變再變,讓業者使用時及地方政府執行管理上無所適從」,推諉態度不足取,因此提案糾正臺南市政府。

引發爐碴案的明祥馨公司,公司負責人郭再欽與黃偉哲關係匪淺,除了爐碴案外,郭再欽更涉及臺南光電弊案、88槍案等相關案件,在臺南市正副議長賄選案中,也曾被以證人身分傳喚。

據悉,去年2月,監院追蹤臺南市政府對爐碴案被糾正改善狀況,認定臺南市政府並未妥善處理爐碴,林國明再度向南市府提出書面質問,同時也書面質問經濟部工業局、環境部等單位。經行使質問權後,後續仍認定臺南市政府未盡力改正,因此對機關首長提出彈劾。

2月6日彈劾審查會,共12位監委輪值出席,黃偉哲與謝世傑票數相同。投贊成票包括監委郭文東、王美玉、鴻義章、葉大華、紀惠容;不贊成票則有監委趙永清、賴振昌、蕭自佑、林文程、林鬱容、蘇麗瓊、王幼玲。

國民黨立委謝龍介表示,爐碴案只是臺南諸多弊案的其中一環,相信準總統賴清德嫉惡如仇,否則也不會在去年到臺南,把黃偉哲叫起來道歉,他期許檢調再接再厲,讓臺南政壇的積弊能水落石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