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南水交社文化園區公廁面對大樓社區 住戶要求遷移
▲臺南市議員蔡淑惠、李文正,陪同社區管委會,向代市長李孟諺陳情,指規劃停車場及廁所位置不當,堅決要求遷移他處。(圖/管委會提供,下同)
臺南市文化局,全力推動市定古蹟原水交社宿舍羣B3棟暨園區景觀工程,設計監造單位在靠近水交社路80巷規劃一座廁所,由於緊臨社區大樓,社區住戶一出門就面對廁所,觀感不佳,管委會在市議員蔡淑惠、李文正陪同,向代市長李孟諺陳情,指規劃停車場及廁所位置不當,堅決要求遷移他處。
26日上午11時半,南區明德里長陳瑞華與水交社路80巷大樓管委會及住戶代表李明威等人,由市議員蔡淑惠、李文正陪同,針對水交社文化園區廁所太接近大樓社區,向代市長李孟諺陳情。
住戶代表李明威表示,水交社文化園區範圍那麼大,爲何一定要選在大樓社區前建廁所,且該廁所與社區只以6米單行道相隔,住戶出門就面對廁所,不僅觀感不佳,廁所飄來異味,嚴重影響住戶居住品質;且會衍生遊民、髒亂及噪音問題。
李明威指出,規劃單位在該處規劃停車場,該巷是單行道,縱深只5米,從大成路到水交社路只1百米,且該地有高地斜坡落差很大,設停車場值得商榷。
市議員蔡淑惠及李文正指出,水交社文化園區廁所日前施工,住戶反映後,立刻前往要求停工,水交社文化園區規劃3座廁所,目前並無急迫性,至於園區機電設施,住戶並不反對,但廁所一定要遷移或改掉不建。
文化局長葉澤山表示,水交社文化園區景觀工程,系經古蹟審議及都市設計審議兩委員會通過,如廁所要變更位置,必須要再經兩委員會重新檢討,再重新設計、審查、發包、施工,需時18個月以上,會影響整體工期。
代市長李孟諺聽取陳情說明後做下裁示,該地機電設施住戶沒意見,基於園區需求繼續施工,廁所部分,希朝大家可接受方案來實施,請文化局於一星期內擬出方案,到裡內向住戶說明,解決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