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中13期重劃區公設未完成 議員:不能徵地價稅
市議員朱暖英6日質詢表示,臺中13期重劃案公共設施未完成,即便交地,也不能視爲重劃完成。(市議員朱暖英提供)
臺中13期重劃案開發期程歷時至今,已耗時17年,交地進度完成99%,市議員朱暖英6日表示,13期民衆比其他重劃區民衆,需多3倍時間在外地租屋,付了10多年租金,有人被迫停止廠房租賃造成損失,若未完成重劃計劃,地政局不應起算徵收地價稅,否則民衆一頭牛被剝好幾層皮,根本是欺負百姓。
臺中市議會今進行交通地政業務,市議員朱暖英質詢指出,臺中13期重劃案開發期程歷時至今,已耗時17個年頭,交地進度完成99%;然而,過往無論是第11、12期重劃,計劃完成期程大約落在3至4年,最多不會超過5年。
朱暖英說,13期民衆比其他重劃區的民衆,得多3倍的時間在外地租屋,付了10多年租金,有人被迫停止廠房租賃,造成租金收入損失;13期重劃案是一個計劃,計劃裡公共設施未完成,公園未做好,道路也還沒通,即便交地了,也不能視爲重劃完成。
地政局局長吳存金表示,目前13期重劃已完成99%,道路也在4月30日全面開通,起徵地價稅法定是以重劃完成時間開徵。
朱暖英說,政府重劃延宕沒有租金補貼,重劃盈餘也沒有分地主,如果未完成重劃計劃,就開始起算徵收地價稅,民衆一頭牛被剝了好幾層皮,根本就是欺侮百姓,市府應重新認定重劃完成時間,不要讓民衆在短期到處籌錢或賤賣土地繳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