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長照住宿機構品質 政院祭獎勵措施最高每年240萬

衛福部次長呂建德。圖/行政院提供

爲提升我國住宿機構服務品質,行政院今天拍板「住宿機構照顧品質獎勵計劃」,針對老人福利機構、身心障礙住宿式機構、一般護理之家、精神護理之家、住宿長照機構等5類住宿型機構,只要符合緊急災害應變等7項指標,最高可獲得每年240萬元的獎勵金。

行政院長卓榮泰指出,臺灣將在明年邁進入超高齡社會,盼藉由獎勵計劃提升住宿機構照顧品質,也請地方政府與以及民間機構共同參與,並落實各項指標與執行,持續滾動修正檢討指標內容,讓政策執行與時俱進;他說,請衛福部持續鼓勵機構申請,並協助達到標準以及申請資格。

此次獎勵計劃共有7項指標,分別爲緊急災害應變、個別化支持計劃、資訊系統建置、智慧科技應用、人員管理、專業知能提升及維護服務對象權益等7項指標上的表現。衛福部此次特別強調災害應變,要求各機構須熟悉消防設備的使用,並制定完善的應變計劃。

不過,桃園市副市長蘇俊賓在院會中指出,相關指標仍以被照顧者爲核心,應該關注照顧者的權益,比如社工、護理人員的工作條件改善。衛福部次長呂建德說明,在「人員管理」指標中,其中一項是訂定晉階久任制度,要求照顧、生活服務員薪資不得低於3萬元,機構還要訂出晉階久任機制,力求改善從業人員薪資、勞動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