偷「百人斬」軍刀闖總統府砍憲兵脖子 判6年8月定讞

▲偷日本軍刀砍殺憲兵呂軍億。(圖/記者吳銘峰攝)

記者吳銘峰/臺北報導

51歲男子呂軍億去年8月間,先到國軍歷史博物館偷走日本軍刀,並闖入總統府,砍殺阻擋他的周姓憲兵,最後遭制伏。一審殺人未遂、加重竊盜等罪,將他判刑7年,二審改判6年8月。案經上訴,最高法院13日駁回上訴定讞。

本案發生於去年8月18日,上午10時許,呂男先到臺北市貴陽街的軍史館假裝參觀,趁四下無人之際,以預先買好的榔頭,敲破櫥櫃玻璃,偷走1把號稱南京大屠殺的「百人斬」日本軍刀,順利夾帶離開。呂男隨即走向總統府,從總統府西大門翻越人行道矮牆闖入。

由於當天剛好是總統府家庭日,負責看守的周姓憲兵原以爲呂男是日本遊客走錯地方,舉手阻擋呂男。呂男突然雙手高舉軍刀,對憲兵當頭就是一刀,憲兵閃躲,右頸遭砍傷,並負傷與呂男扭打。其他憲兵隨後趕到,合力壓制呂男,並在呂男的揹包中搜出一面五星旗,並將周姓憲兵送醫撿回一命。

呂男遭逮後,還被搜出一封絕筆信,提到「我要拿着70幾年前屠殺我們中國人的倭刀,殺向僞總統府,斬了蔡,我不屑提她的名字」等語。檢方依照「殺人未遂」、「加重竊盜」等罪,對呂男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將呂男判刑7年。

案件上訴二審,呂男否認具有殺人故意,辯稱當時只想要擺脫糾纏他的憲兵。另外高院法官詢問他是否具有政治傾向,或加入例如愛國同心會等政治團體,呂男答說沒有,並說:「我的血是紅的!」高院最後考量犯案手段激烈,造成被害人右臉麻痹的後遺症,還被迫因傷提前退伍,但竊盜部分與軍史館達成和解,因此二審將他判刑6年8月。全案上訴第三審,最高法院審理後,13日駁回檢辯雙方上訴定讞。至於因本案受傷的憲兵也向呂男求償300萬元,但呂男僅願賠償150萬,目前賠償部分由高院民庭審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