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份市PUB槍擊案 警方黃嫌主嫌裁定羈押
警方將涉嫌槍殺許姓男子的黃姓主嫌移送苗栗地檢署,9日中午裁羈押。〔翻攝照片/謝明俊苗栗傳真〕
頭份市「91」PUB槍擊命案,警方專案小組連日緝兇,共拘提黃姓主嫌及5名小弟到案,8日深夜移送苗栗地檢署,9日凌晨由承辦檢察官對黃嫌提出聲押,聲押庭至9日中午裁定黃嫌羈押。
遭槍擊死亡的許姓男子,是由新竹來頭份發展的幫派分子,與部分頭份在地角頭人士有所來往,許某並在頭份市自強路經營一家越南小吃店。本月1日,黃姓主嫌與友人前往許某小吃店消費,疑因不滿店方招待態度不佳,當場曾砸毀店家花瓶後離去。
事隔多日,7日凌晨,許某在新竹與友人喝酒,想起這椿事,一時火大,打電話給黃某嗆聲,雙方在電話中一言不合互嗆,黃某當場放話嗆他人就在東民一街的PUB,要許有本事過來討。
許某當場向在座友人求援,7、8名友人跳出相挺,衆人於是分開3部轎車,殺到頭份東民一街,許某一行一下車,同行年輕人就衝進一樓店面砸店報復,並向黃姓店主嗆聲,黃姓主嫌在2樓已備好多名同夥埋伏,聞聲衝下樓,持棍棒將許某及2名友人打倒在地。
許某被打倒在地,還一度遭對手脫褲凌虐,混亂中有人開槍遭許某頭頂連開2槍,許某慘死現場。許某一方並有人企圖持改造手槍還擊,但因槍枝故障未擊發,槍手將槍枝丟在現場,事後被警方查扣。
許某同夥見許中槍倒地,回到屋外開車衝撞店面,並亮槍朝店內還擊,其中一發子彈擊中林姓男子,雙方相互駁火多槍後,許某一方開車逃逸。
警方經漏夜清查出雙方涉案人員身分及名單後,全力緝捕兇嫌到案,8日凌晨拘提黃姓主嫌到案後,陸續再緝捕5名小弟,黃嫌一度拒絕夜間詢問,但黃嫌正式受詢時全推給在場其它人員,否認自己開槍殺人,也不知槍枝下落。警方詢後8日深夜將黃嫌等6人依槍擊殺人罪嫌移送苗栗地檢署復訊,檢方於9日凌晨2時對黃嫌主嫌聲押,苗栗地方法院經召開聲押庭後,中午裁定羈押。